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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攀枝花市国土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职称改革,加快推进国土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件。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市国土工程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第三条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设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第四条国土工程
2、技术职称专业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国土整治、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专业(专业适用范围见附件)。第二章基本申报条件第五条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三)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四)任现职
3、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1 .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2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受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3 .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4 .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第六条申报评审技术员职称应具备的学历、资历及能力、业绩条件:(一)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
4、士学位。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国土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二)能力、业绩条件1 .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第七条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应具备的学历、资历及能力、业绩条件:(一)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国土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3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
5、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4 .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5 .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二)能力、业绩条件1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2 .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3 .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4 .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第八条申报评审工程师职称应具备的学历、资历及能力、业绩条件:
6、(一)学历、资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博士学位。2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4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5 .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国土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二)能力、业绩条件1 ,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国土工程专业基础
7、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2 .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国土工程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3 .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或论文。4 .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5 .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中的1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完成1项以上国土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研发,成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2)获市(厅)级以上科学技术奖(以获奖证书为据)。(3)完成市(厅)级以上国土工程科学技术研究
8、或管理政策研究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通过验收。(4)解决国土工程设计、生产中疑难技术问题,取得较好效果,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可。(5)编写完成国土工程专业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或规程、规范。(6)作为主持或主要参与者,完成1项市(厅)级或2项县级国土工程项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通过验收。第九条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
9、依规定执行。第十条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一)参加援彝援藏服务期满1年以上的。(二)“四大片区”外的专业技术人才,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乡村振兴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三)获得工程类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四)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原贫困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五)在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的。同时符合2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第十一条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
10、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工程师。第十二条继续教育要求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V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第十三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第三章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第十四条从事国土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奖项,或四川省专利奖三等奖2项以上奖项。(二)作为主研人员,获得国土工程专业工程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
11、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造税收500万元以上。(三)获得国家级技能竞赛奖牌,或四川省技术能手,或担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四)主持省级2项以上的科研项目(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累计实现税收100万元以上。第十五条取得工程系列非国土工程专业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该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且符合本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可根据专业能力和相关成果,申报评审国土工程专业同级或高一级职称,原专业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取得非工程系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该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能胜任本职工作,用人
12、单位考核合格,可根据专业能力和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相关成果,申报评审国土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层级不得高于其现有职称层级。该类人员取得国土工程专业职称后,从事国土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可根据申报基本条件,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原专业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第十六条国家和我省有其他相关职称申报评审破格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章答辩第十七条推行全员答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一)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二)取得非国土工程专业职称申报国土工程专业职称人员。(三)破格申报人员。(四)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专业组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条件中词(语)的特
13、定解释:(一)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等级,凡冠有“以上”者,均包含本级。(二)本条件中的“主持”是指课题(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要参与者”、“主研人员”是指在课题(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问题的研究人员;“参与”是指在课题(项目)中承担次要工作或一般性工作,或配合开展工作;“标准”是指依法制定并发布的。(三)经济效益,是指通过利用某工作项目所产生的,可以用经济统计指标计算和表现的效益。按人均上缴利税计算,不含潜在效益。其经济指标将随生产力发展水平作适当调整。(四)国家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务院设立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
14、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省级科学技术奖,是指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省级科学技术奖励,包括科技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部级科学技术奖,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防、国家安全的特殊情况设立的部级科学技术奖项;市(厅)级奖励,是指省政府有关部门或市(州)级人民政府设立的科学技术奖项。(五)国际知名奖项包括国际重大设计奖IF、IDEA、G-Mark奖项。(六)重大损失,是指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七)著作(专著译著)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
15、专著或译著。(A)专业刊物是指公开发行具有国际国内刊号的专业学术技术刊物。(九)基层是指全省乡镇、脱贫县、国家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民族地区(甘孜、阿坝、凉山州各县市及其他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待遇县)所属有关单位。(十)“四大片区”是指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大小凉山彝区、高原藏区。第十九条各类表彰、认可、验收、水平评价、推广应用等业绩,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二十条本条件为申报评审国土工程专业职称的基本条件,不作为评审结果直接依据。第二十一条本条件自2023年X月X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第二十二条本条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解释。附件:国土工程专业类别表附件:国土工程专业类别表专业名称专业适用范围国土空间规划从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从事规划评价、实施、监测、评估与预警、建筑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给排水设计、市政道路桥梁设计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从事国土空间规划科学技术研究、标准规范等工作。国土整治从事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相关可行性研究、调查评价、规划设计、方案编制、施工、监理、评估、生态预警、监测、管护、建设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从事国土整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科学技术研究、标准规范等工作。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