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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修理厂劳动合同修理厂劳动合同篇1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作岗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招用乙方到我汽车修理厂维修工作为。第二条、合同时限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第三条、工作时间:每天早上八点正式上班。第四条、工资待遇(一)乙方工资按照甲方工资制度实行。(二)乙方(铜工、漆工、机修工)除掉材料费后按提成分50%的修理费。(三)乙方每月付给甲方伙食费(元)。第五条、工作规定(一)场内的生产,由于违章操作而发生的工具、设备、配件损坏,余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二)场外与工作无关,私自外出而发生的一切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三)乙方在合同期间不能私自离开逃跑,逃跑
2、者由修理厂罚款20xx元,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四)在合同期乙方不能私自外出去做任何事业。(五)乙方不能使用任何毒品。(六)乙方不能贪污、偷盗场内的任何财物和金钱等。(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指定的工作做出效益。(八)乙方晚上12点以前必须回到修理厂休息。(九)乙方不能透露修理厂的秘密。第六条、甲方责任甲方不能拖延乙方的工资,由每月的月底付清乙方。乙方若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必须尽量帮助解决。望双方共同遵守。此协议一式二份,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一月双方应遵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甲方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修理厂劳动合同篇2托修方(甲方
3、):承修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汽车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维修车辆1 .车牌号2 .发动机号3 .颜色4 .车型5 .vin代码/车架号6 .行公里数第二条维修类别与项目乙方应当对承修车辆进行维修前诊断检验,提出需要维修的类别和项目,填写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甲方确认后在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上签字。第三条维修配件材料1 .乙方提供维修配件材料的,应当如实填写材料清单,分别标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或者修复配件,明码标价,并保证质量。2 .乙方在维修中换下配件、总成等,交由甲方自行处理。第四条维修价格1.甲方同意
4、乙方按照公示的工时单价元/工时、材料进销差价率_%进行计价。2维修预算费用:.兀,大写:-o其中:工时费_元,大写:;材料费元,大写:4 .维修费用高于或低于维修预算费用的%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否则按照实际发生的维修费用结算。第五条车辆交接乙方接收待修车辆时,甲方应当自行取走车内可移动物品。车上附件、设备等填入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单的,乙方在竣工交车前对其及承修车辆负有保管责任。第六条质量标准1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口行业标准口地方标准口制造企业维修手册等有关资料的要求口。5 .质量保证期按照下列第项执行。(1)按照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规定执行:整车或总成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
5、XXO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专项修理的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XX公里或者10日。(2)按照乙方承诺(不低于交通部规定)的“车辆行驶公里或日”执行。6 .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甲方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第七条竣工验收1竣工交付口期为年月日前,交付地点为2 .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对二级维护(含)以上的车辆,乙方应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全国统一样式的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对二级维护以下的车辆,乙方应当
6、发给维修合格证明(含结算清单)。乙方未签发或者发给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第八条结算1车辆维修竣工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出具法定的结算票据,并附桂林市运输管理处监制的桂林市机动车维修结算清单,工时费和材料费应当分项列明。乙方未出具法定结算票据及结算清单的,甲方有权拒付费用。3 .付款方式:现金口转账其他04 .付款期限:o第九条违约责任1 .乙方对承修的车辆及车上附件、设备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担赔偿责任。2 .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乙方负责无偿返修,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3 .乙方在承修过程中,发现确需增加维修项目、增加约定维修费用或延长维修期限的,应当及时
7、通知甲方,说明理由并征得同意,否则甲方不承担乙方擅自增加项目的维修费用或逾期支付维修费用的违约责任;甲方接到通知后天内应当给予答复。甲方中途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及时通知乙方,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第十条其它约定第十一条争议解决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请求长沙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组织予以调解;或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附则1本合同末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2.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
8、字):年一月年一月修理厂劳动合同篇3甲方:(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章,双方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作岗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到本厂从事工作,担任职务。第二条(二)试用期:甲、乙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即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别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半年。试用期满,双方无异议,乙方即转为甲方正式合同制员工;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试用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终止合同,均应提前10天通知对方。第三条工作时间及假期(一)乙方每口工作时间8小时,每月工作时间为27天。除中午吃饭时间一小时半外,工作日不安排其它休息时间。具体上班时间根据季节另行通知
9、。(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适当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即安排加班加点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每月不超过一小时。乙方无特殊情况,须服从甲方加班安排。(三)乙方有权享受法定节假日,但应服从公司的统一休假、值班、加班安排。(四)甲方要求乙方在法定节假口加班,乙方完成加班后,甲方应安排乙方相应的时间轮休,或按国家规定和公司规定支付乙方加班费。乙方无特殊情况,应服从甲方安排。(五)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可调整日常工作起止时间(上班时间)。第四条工资待遇(一)乙方工资按照甲方工资制度实行。乙方担任哪一类哪一级的职位工作,即享受该级的工资及津贴。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二
10、)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按下列标准发加班工资;1、法定休假日加班加点的,管理人员不拿浮动工资的员工,按本人当月正常的日、时平均工资数的200%计发工资;拿浮动工资的员工按本人当月正常的日、时平均工资数的150%计发工资。2、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安排相应时间休息的,不发加班工资;不安排休息的,管理人员、不拿浮动工资的员工按上条标准的150%计发工资,拿浮动工资的按上条标准的120%计发工资。3、工作日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按本人当月正常时平均工资数的120%计发工资。(三)乙方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规定履行社会义务,或因公负伤,发给最低生活费。(四)女工产假期内,保留职务,计算连续工龄。(五)
11、在非因公病假中,三天以内,工资、津贴发90%,三天以上,取消当月浮动工资,工资、津贴发70%o一个月以上,取消当月浮动工资及当月所有津贴。三个月以上、半年之内,保留职务。半年以上者,给予辞退。(七)因甲方过失造成停工待工的,甲方应发乙方基本工资和应发津贴。因乙方过失造成停工的,甲方不发上述工资、津贴,并对停工造成的损失要求乙方给予适当赔偿。第五条劳动(工作)条件:(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卫生安全条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二)乙方对甲方违章违法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身心健康的行为有权检举。第六条培训(一)凡新上岗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培训
12、I。培训考核合格合方能正式上岗。(二)公司员工均需接受公司统一安排的专门的业务、技术培训,以确保员工工作能力的适应性。(三)员工参加专门培训的培训费,由公司统一支付。但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员工培训合同书所要求服务年限。凡未到服务年限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偿还公司支付的培训费,并按培训合同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第七条福利与保险(一)甲方参照国家保险规定并依本公司规定,为乙方缴纳人身保险费用。(二)甲方为乙方提供集体宿舍和工作餐。(三)乙方因公致伤、残、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第八条劳动纪律(一).服从调度,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修车,按时完成汽车二级维护和各项修理、保养任务
13、。(二)尽忠职守,保守秘密。(三)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四)遵守安全卫生制度,严禁在车间吸烟,保持整洁,讲究卫生。保持作业区干净、安全。(五)搞好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与检修工作。(六)修车之前必须检查所使用的安全凳、千斤顶等机具是否安全可靠,严禁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七)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着平坦、坚实场地并用三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八)升斗作业时,一定要支撑好保险杠,严禁在没有任何保险的情况下在车厢下作业。(九)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的干
14、净,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十)拆装零件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或合适的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十一)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十二)不得将手伸进变速箱内检查齿轮,以免弄伤手指。不得用手指试探螺孔、销空,以免错位时剪断手指。(十三)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十四)竣工后,在发动机启动前应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挡,轻点启动马达试运转。(十五)车上或车下有人时,绝不能启动发动机。(十六)发动
15、机过热时,严禁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十七)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十八)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清理打扫场地,清点工具并将维修机具放回指定位置,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十九)下班前必须拉闸,关闭电器开关。(二十)凡不能认真履行上述职责的均给予5-200元的经济处罚。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一)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法变更合同。变更后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1、乙方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乙方违法或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3、乙方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4、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1、甲方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四)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