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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部门应急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子系统(GHFD-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应急管理子系统是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主要业务模块之一。为完善国华电力公司及各单位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将应急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形成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齐全、保障有力的企业应急队伍,特制定本子系统。第二条本子系统适用于国华电力公司及各单位的应急管理工作。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子系统负责人:由国华电力公司安健环监察部总经理担任,主要职责包括:(-)负责落实子系统执行人;(二)负责根据子系统执行人提供的实施情况和改进建议,确定修订、完善本子系统,并确保向所有文件持有人提
2、供最新的修订版本。第四条子系统执行人:由国华电力公司安健环监察部业务经理担任,主要职责:()负责贯彻、实施本子系统;(二)负责收集本子系统执行情况反馈意见;(三)负责提出本子系统的改进建议,并向子系统负责人进行反馈。第三章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第五条系统程序系统修订权限与要求:(-)本子系统修订程序参照组织管理子系统发电职责与权限管理制度(GHFD-03-01)第十条执行。(二)本子系统每次修订时须注明修订内容及此项修订内容的修订依据,记录在子系统控制表内(见附件1)。第六条工作程序(-)应急管理子系统是由1个子系统文件、4个制度组成,应急管理子系统制度清单(见附件2),应急管理子系统全业务流程(
3、见附件3)。(二)流程设计基本原则:对应急管理中组织机构与保障体系、应急预案、培训与演练、应急响应、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具体要求:1 .国华电力公司及各单位应建立应急组织机构;2 .国华电力公司及各单位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满足修订条件时,应及时修订,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修订。各单位安健环监察部、人力资源部应制定年度应急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各单位安健环监察部牵头制定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实施。各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厂级演练,3年完成全部应急预案演练(含部门级、班组级)。3 .各单位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可采用组织内部专家自评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第四章检查与评价
4、第七条按照检查与评价管理子系统(GHFD-28)要求对应急管理子系统进行检查与评价。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子系统由国华电力公司安健环监察部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子系统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附件:1.子系统控制表2 .应急管理子系统制度清单3 .应急管理子系统全业务流程附件1子系统控制表附件2应急管理子系统制度清单附件3应急管理子系统全业务流程应急管理子系统应急组织机构与保障体系管理制度(GHFD-24-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国华电力公司及各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和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引用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52号)(2)关于加强电力
5、应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0960号)(3)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4)原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5)神华国华电力应急管理办法(2016版)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华电力公司及各单位的应急组织与保障管理。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制度负责人:由国华电力公司安健环监察部业务经理担任,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制度的全面管理,监督国华电力公司及各单位执行本制度的有效性。第四条制度执行人:由国华电力公司安健环监察部高级主管/各单位安健环监察部经理担任,主要职责包括:(-)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二)负责收集本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6、提出完善本制度的建议并监督执行情况。第五条本制度所涉及相关人员职责详见管理流程和岗位矩阵(见附件Do第三章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第六条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成立应急领导小组1.国华电力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是国华电力公司应急管理体系的最高管理和指挥机构。国华电力公司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华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常务副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国华电力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各职能部门经理和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国华电力公司生产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机构图(见附件2)o国华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全面负责领导公司的应急管理工作,各副组长按照领导责任分工分
7、别对相应工作负责。(1)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2)统一领导国华电力公司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决策应急管理工作有关重大事项;(3)审定、批准国华电力公司应急预案,监督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并持续改进;(4)督促有关部门和各单位主动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对接,建立应急联动机制;(5)保障应急资金的投入,协调应急物资和设备保障,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6)做好突发事件的报告、处置和善后、舆情监测、信息披露、新闻危机处置等工作。2.各单位参照国华电力公司应急领导机构和职责,建立健全应急领导机构,成立各单位生产安全应急管
8、理领导小组机构图(见附件3),明确本单位应急领导机构职责。(二)成立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国华电力公司安健环监察部,是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和应急救援协调机构,由安健环监察部总经理担任主任。各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健环监察部,设主任、副主任及成员。国华电力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编制、修订和报备国华电力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对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备案;2 .协调公司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工程建设部、党建工作部等部门开展其分管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评审、备案、应急培训与演练等应急管理的日常工作;3 .监督各单位应
9、急管理工作的落实;4 .组织国华电力公司应急演练和培训。5 .在应急响应启动时,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突发事件情况;组织协调救援队伍,参与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方案的论证;组织或参加突发事件调查;组织完成应急救援过程总结和归档工作。第七条应急救援指挥组织机构(-)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1.在应急响应启动时,国华电力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结束后解散。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国华电力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国华电力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担任,成员由总经理助理、副三总师、各职能部门经理和所属各单位总经理组成
10、。特殊情况下,由董事长授权有关领导担任总指挥,国华电力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组织机构(见附件4)。国华电力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如下:(1)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根据情况派出相关人员赶赴事故现场;(2)组织召开应急救援会议,指导突发事件救援工作;(3)分析突发事件类型、可能造成的损失及发展态势,批准应急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4)接受上级应急救援总指挥部领导,请示并落实上级指令,审查向国家有关部门或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的突发事件快报;(5)授权新闻发言人对外公告生产安全突发事件;(6)宣布应急状态终止。国华电力公司各部门根据应急预案相关职责开展工作。2.各单位参照国华电
11、力公司应急救援指挥组织机构和职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指挥体系,设置本单位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明确本单位各部门的应急救援职责。(二)成立应急值守办公室国华电力公司应急值守办公室设在电力调度室,是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执行机构,办公室主任由调度室负责人担任。各单位设在值长处,主任由运行副总或运行部经理担任。国华电力公司应急值守办公室职责:(1)负责应急值班工作;(2)负责接收生产安全突发事件报告,持续跟踪突发事件动态,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接受并传达指令;(3)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指示、应急活动记录(文本、影音资料)和应急处置过程中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4)建立国华电力公司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技
12、术资料电子信息库,包括应急值守工作中的各种程序、联络图表等;(5)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第八条国华电力公司及各单位根据领导小组成员、机构、职责等变化及时更新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正常情况下每年在安健环监察平台更新发布,并在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办公室公示。第九条设置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具体情况成立1支或多支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由队长(1名)、副队长(若干)和成员构成,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可以为专职人员或者兼职人员。(二)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和培养机制,建立相应专家数据库,填写专业应急救援专家名单(见附件5),完善专家参与预警、指挥、抢险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应急决策咨询工作机
13、制。(三)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临近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必要时可与当地医院、消防队伍签订应急支援协议。第十条应急投入资金保障(-)根据日常应急管理工作需要预算应急保障资金,确保应急投入资金必须满足日常应急管理工作需要,且保障紧急情况下特别是事故处置和救援过程中的应急投入。(二)定期监督检查应急资金落实。第十一条应急物资保障(-)应急物资的管理部门为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根据应急工作需要,负责制定应急物资配置清单,填写应急物资统计表(见附件6),确保应急设施、装备的帐、卡、物相符,应急物资的配置和布局合理。(二)生产技术部应制定应急物资的使用权限和程序,应急物资领用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核,由物资
14、管理部门负责办理领用或者借用手续。(三)应急物资采购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审核,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采购,并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对消耗、报废的应急物资应及时补充、完善。(四)生产技术部每年组织各专业开展应急物资现状评价,填写应急物资(装备)检查评价表(见附件7),对应急物资的种类、型号、数量、外观、效能等方面能否满足应急救援的需求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由生产技术部经理进行审核。第十二条应急通讯保障(-)建立有线与无线、固定与机动、公众通信与电力专网相结合的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在正常情况下,应由调度电话、系统程控电话、外线电话、手机、电传、电子邮件等方式作为通信与信息保障,确保通讯设备完
15、好。(二)明确与应急工作相关联的单位或人员通信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建立企业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事故信息接收和通报程序,确保应急响应期间,应有可靠的指挥、调度、通信联络和信息交换渠道,有关应急值班人员手机应保持每天24小时开机。第十三条建立应急后勤保障体系(-)建立交通运输保障、治安保障、技术保障、医疗保障等相关应急保障措施,保证突发事件后,根据应急预案对应职责对抢修队伍及员工生活、医疗、心理等方面的快速保障与救助。(二)合理设置避难场所,制作应急资源、危险区域、紧急疏散平面图,并公示。第四章检查与评价第十四条制度执行人每年按照检查与评价管理子系统(GHFD-28)要求对本制度的依从性进行检查、评价。第十五条制度执行人每年12月10日前把检查与评价的结果及改进本制度的修订建议报送至制度负责人。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国华电力公司安健环监察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制度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附件:1.应急组织机构与保障体系管理流程和岗位矩阵2 .国华电力公司生产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机构图3 .各单位生产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机构图4 .国华电力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