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螺沟磨西镇和燕子沟镇场镇道路恢复重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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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螺沟磨西镇和燕子沟镇场镇道路恢复重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一)生态保护措施项目施工对周边土壤植被及野生动物栖息地会产生影响。施工期应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尽可能利用现有建筑及设施,减少对裸露地面的占用,挖方禁止覆压自然植被,破坏的自然植被施工结束后应进行绿化恢复。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滥砍滥伐、捕猎等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施工期各类废物应妥善处理、收集,严禁直接排入周边环境。(二)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尾气和沥青烟等。施工现场不设置沥青拌合站,通过合理缩短施工期减轻沥青铺设的污染影响;施工工地应严格执行“六必须”、“
2、六不准”,落实“六个百分百”的要求,减少扬尘影响。施工期应减少施工材料堆存量并于堆存场所覆膜,运输车辆密闭装运、限制最高速度,场地定期洒水、喷淋抑尘,并及时清除散落渣土。重污染天气时,还应根据甘孜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分级应急处置。(三)废水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主要废水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期场地和设备冲洗废水须统一收集处理,不排入附近水体。施工区设置沉淀池,生产废水由隔油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SS去除率控制到80%,回用或用于道路与场地的洒水抑尘。本项目的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采用移动式厕所等方式收集后,由吸粪车运至泸定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四)噪声防
3、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车辆噪声。为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施工单位应采取选取符合标准的低噪声设备与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1)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2)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同时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噪声源强。(3)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挡,并合理布局高噪声机械施工场所位置,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安排
4、在远离项目周围的环境敏感点,防止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采取临时性的降噪措施,如封闭、围挡施工等,减少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4)合理设计运输路线和运输方案,协调好施工车辆通行的时间,避免交通堵塞;夜间运输要采取减速缓行、禁止鸣笛等措施。(5)施工监理单位应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配备一定数量的简易噪声测量仪器,对施工场所附近的噪声敏感点进行监测,以保证其不受噪声超标影响。(6)控制高噪声机械施工人员的工作时间,对机械操作者及有关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7)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进行施工或安排低噪声施工作业,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在夜间停止施工。若因特殊需要连续施工的,必须事前得到有关部门的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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