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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播电视平安播出应急预案广播电视的平安播出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为确保中心、省、市、县政令畅通,保障广阔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好广播电视节目,确保平安播出重要保障期的广播电视信号不中断、高质量传输,切实增加我县广播电视对突发事务的应急打算、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实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爱护条例和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平安播出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依据“围绕大局、职责分明、科学规范、统一协调、亲密协作”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及本预案的要求,对广播电视平安
2、播出突发事务实施分级响应处置。同时将广播电视平安播出的日常运行与应急保障有机结合起来,合理确定各个播出机构的应急保障等级,形成平安播出综合防范机制,建立完善的广播电视平安播出保障体系,确保应急联络渠道的畅通,建立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资源运用效能及系统运行效率。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因自然灾难、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务、突发社会平安事务等对广播电视播出平安造成严峻破坏或威逼的突发事务和由于责任、技术等缘由造成的广播电视重大播出事故,以及针对各类突发事务,在广播电视宣扬、技术及装备等方面的应急协调、支援协作。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为了加强广播电视平安播出工作的领导,县人民政府确定成立XX县
3、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XX副组长:XXX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广旅游局,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县范围内广播电视平安播出突发事务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确定,统一协调,并刚好向市文广局、县委、县政府汇报突发事务的进展和处置状况;负责广电系统外突发事务处置中须要广播电视部门协作支持的组织协调工作。(-)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职责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机构的监管、巡查和事故调查处理。重点帮助有线
4、电视网络巡查。(三)县电视台、无线转发中心职责县电视台、无线转发中心负责与本单位播出任务相关的平安播出工作,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平安播出应急预案,听从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四)县广电网络公司职责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信号源、前端、传输等环节的信号平安和与本单位播出任务相关的平安播出工作,制定并执行本单位平安播出应急预案,听从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五)广电系统外平安播出协调或联动单位的主要职责依据须要广电系统应刚好提请有关部门对广播电视平安播出应急处置工作赐予支持和帮助。县委宣扬部:指导协调有关重大事项,指导广播电视宣扬部门宣扬报道工作的导向。县综治办:将防范对有线电
5、视接入网的插播、偷盗等破坏活动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项目。在平安播出重要保障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点帮助有线电视网络巡查工作。县610办公室:协调涉及有关方面的广播电视平安防范工作,与广电部门建立信息反馈和应急机制,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帮助广播电视部门做好平安播出、防范非法攻击破坏等工作。县公安局:与广电部门建立信息反馈和应急机制。依法打击破坏广播电视平安播出的盗窃、损毁播出设施和对广播电视信号进行插播、干扰等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进行广播电视传输活动的组织或个人依法进行查处。在平安播出重要保障期,协作广电部门做好与广播电视平安播出的相关保卫工作。县财政局:突发事务发生后,依据财政应急保障预
6、案对尽快复原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增加防范实力赐予适当的支持。县直其他部门:遇有自然灾难等突发事务,需广电系统启动应急预案的,应刚好予以通报。(六)广电系统外相关单位的主要职责广电系统外与播出相关的单位是指广电系统外担当广播电视传输、播出业务,为广播电视供应传输通道或资源的单位或部门。其广播电视平安播出业务工作依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听从当地广播电视平安播出指挥机构的统一管理和部署。1 .电力部门:保障广播电视播出部门供电平安,重要操作前或电力故障发生后,刚好通知广电部门做好应急打算或实行应急供电措施。2 .市政部门:刚好向广电部门通报将对广播电视播出造成影响的相关市政施工规划和施工状况,协商解决方法、
7、实行必要的保障平安播出的措施。3 .光缆单位:在对光缆网络进行应急抢修或例行割接前,通知广电部门做好应急打算,并尽量缩短影响线路传输的时间。4 .施工单位:提前通知广电部门可能影响广播电视光缆、有线传输的施工支配,同时提交有关施工线路图纸,获得广电部门认可后,在广电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施工。(七)镇(乡)人民政府职责各镇(乡)人民政府要参照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的组成和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成立本级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的广播电视平安播出工作。四、预防、监测与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危害信息的收集是做好预警预防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对于突发事务和事故隐患要做到早发觉、早预防、早处置,通过
8、事前防范,最大限度地降低或消退突发事务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广电系统要随时亲密留意播出异态,各播出部门要建立节目播出的监听、监看制度,县广电网络公司应充分利用社会和群众力气建立信号传输质量反馈体系,发觉问题刚好报告。(-)预警预防行动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要组织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刚好了解危害广播电视平安播出的动态,做好防范工作。亲密留意气象、水文、地震等部门对灾难性状况的预报,发生灾难性状况应主动同相关部门联系,了解灾难的发展动态。(三)预警级别及发布依据突发广播电视事务的性质、危害程度、范围、时间、地点等因素,将突发广播电视平安播出事务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峻(
9、II级)和特殊重大(I级)四级。突发事务的分级可依据事务发展适时进行调整。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对收集、了解到的危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依据分析结果适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提前做好防范打算。预警信息依据详细状况通过文件、会议、电话等方式发布。五、应急响应(-)信息共享和处理1.事务报告当发生下列事务之一时,事务发生、发觉单位或值班人员应向当地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应当马上向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报告,状况较为严峻时应马上报告公安机关。随后事发单位应马上填写快速报告单,通过传真报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并随时报告事务进展、排查和处
10、置状况。(I)无线广播电视受到非法信号攻击;(2)有线广播电视出现非法信号插播;(3)卫星信号源遭到非法信号攻击;(4)广播电视设施遭到严峻破坏;(5)有线网络遭到非法信号插入;(6)地面卫星接收信号遭到非法干扰;(7)发生人为有意破坏广播电视平安播出的事务;(8)发生或者预期发生的对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造成严峻破坏或威逼的自然灾难。如:发生水旱灾难,雷电、冰雹、暴雪、沙尘暴等气象灾难,地震灾难,山体倒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难,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难等自然灾难;(9)发生广播电视平安播出的重大责任事故和平安事故;(IO)发生由于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故障缘由造成的大范围、多套节目或长时间的播出中断技
11、术事故;(1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具有严峻后果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突发事务。报告内容:事务发生、发觉单位或值班人员应在事发后逐级上报书面材料。各镇(乡)人民政府、县广播电视台、县无线放射中心、县广电网络公司的书面材料报告应于事发后3小时内上报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事务发生的时间、地点、频率(频道)节目、设备、事务处置过程、缘由、性质、影响范围、造成损失、防范改进措施等内容,若事务发生的缘由、性质等内容短暂难以确定,待查明后补充报告。2 .事务报告的处置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或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马上组织力气对所报事务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实行必要的应急防控措施
12、,并刚好向上级报告调查处置状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广播电视平安播出事故的突发事务。3 .越级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各级广电行政部门报告威逼广播电视播出平安的事务和事务隐患,有权向上级广电行政部门举报广电部门不履行突发事务应急处置职责或不依据规定履行职责的状况。4 .保密原则对突发事务应急过程中涉及的保密信息、情报、资料、技术等,应当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窃取或泄密。5 .突发事务出现下述条件之一的,为IV级突发广播电视事务:(1)因施工事故等缘由,造成广播电视传输线路损坏,导致有线电视网络
13、1万户以上中断1小时以上;(2)发生由于广播电视设施、设备故障等缘由造成的重大播出事故(广播电视播控停播10分钟以上,有线电视前端停播30分钟/每套以上);(3)出现供电事故,严峻影响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出现下述条件之一的,为I11级突发广播电视事务:(1)中心广播电视40%以下常规节目出现全县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急;(2)中心及省级卫星节目(节目套数小于15套)同时中断或有中断的危急;(3)省、市、县广播电视主要节目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急;(4)平安播出重要保障期内在有线电视网络中,中心及地方重要节目出现1万户以上信号中断或有中断的危急;(5)发生造成肯定社会影响的非法插播、干扰广播电视播
14、出事务;(6)出现重大疫情,县广播电视台部分播出区域被封闭,影响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出现下述条件之一的,为I1级突发广播电视事务:(1)中心广播电视40%以上80%以下常规节目出现全县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急;(2)同一卫星上的中心及省级卫星节目(节目套数大于15套)同时中断或有中断的危急;(3)省、市、县广播电视播出节目全部中断或有中断的危急;(4)平安播出重要保障期,中心及地方重要节目出现全县范围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急;(5)发生造成较严峻社会影响的非法插播、干扰广播电视播出事务;(6)由自然灾难(如地震、洪水)等缘由造成的县有线电视前端总出口线路损坏,无法传输有线电视信号;县广播电视播出
15、、放射设施部分损坏或断电等缘由造成广播电视5小时以上12小时以下的停播;(7)出现重大疫情,县广播电视台被全部封闭,严峻影响广播电视的正常播出。出现下述条件之一的,为I级突发广播电视事务:(1)中心广播电视80%以上常规节目出现全县性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急;(2)平安播出重要保障期,中心广播电视重要节目出现全县范围播出中断或有中断的危急;(3)发生造成严峻社会影响的非法插播、干扰广播电视播出事务;(4)因严峻自然灾难等缘由造成的县级广播电视设施严峻损毁,县级广播电视播出全部中断12小时以上且短期内无法复原;(5)因人为破坏或重大平安事故(如火灾)等缘由造成的县级广播电视设施严峻损毁,县级广播电视播出全部中断12小时以上且短期内无法复原。6.分级响应程序“IV级”突发事务应急处理:(1)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依据状况向全县广电系统发布紧急报警信息;(2)适时启动平安播出应急预案,组织技术人员对故障设施、设备和损坏线路进行抢修,尽快复原正常播出,并刚好向相关部门通报状况;(3)加强监测,确保中心、省、市、县一套节目平安播出。“川级”突发事务应急处理:(1)县广播电视平安播出领导小组适时向全县广电系统发布紧急报警信息;(2)启动平安播出应急预案,县文广旅游局依据须要对本系统的设施、设备、人员等资源进行统一支配;(3)发生造成肯定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