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检查内容.docx
《工业企业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检查内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业企业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检查内容.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生产经营单位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检查内容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1资质证照11缺少资质证照应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人体健康、安全生产等生产活动须经许可审批的,应依法取得相应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第7条等1.2资质证照未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其它许可证记载事项发生产变更时,应依法及时办理变更手续;按规定对有关资质证照定期进行复审。2.设立组织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配备足够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设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其它分管负责人、部门(包括
2、分厂、车间)负责人和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安全领导小组)。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国标/T33000)3安全生产责任制3.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规定和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包括各级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安全生产法第4、19条1.3.1.1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职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职责:设立与本企业相符的安全管理机构,建立、
3、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法第5、18条3.1.2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职责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组织或参与拟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督促落实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组织或参与应急救援演练;对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报告
4、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及时处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相关负责人不及时处理的,可直接向当地安监部门报告;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督促落实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安全生产法第22、43条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3.13安全生产责任书不齐全企业应签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安全生产法第54、55、56条等,xx省安全生产条例第22条等3.2未对责任落实进行考核企业应当建立机制,严格考核,确保各级人员熟悉并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法第19条等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1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制度的针对性和
5、可操作性不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3.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4.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5.危险作业管理制度;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7.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制度;8.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9.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0.应急救援保障制度;11.三同时管理制度;12.其它相关制度。安全生产法第4条;XX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5条等4.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即未按制度规定执行或反映制度执行的有关记录不全面或从业人员违反规定未被教育改正等)制度制定批准发布后,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按制度规定执行,并做好
6、相应记录台帐(即做你所写的,写你所做的);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行为进行纠正及惩处等。安全生产法第25、41、54条等5安全操作规程5.1未建立健全相关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操作规程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等,结合各岗位或工种特点,制定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相应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适用岗位范围、岗位主要危险源、安全作业程序以及紧急情况的现场处置方法等。安全生产法第4条;XX省安全生产条例第13条等6安全培训教育6.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未按规定接受培训、考核、取证。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培训、考核合格;并每年应按规定接受继
7、续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法第24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9条等6.2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接受培训考核取证;或未按规定进行复审;或者所持上岗证与电工、焊接及热切割工、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煤气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及时按规定每3年复审。安全生产法第27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5、21条隐患类别主要隐患检查标准参考依据实际岗位不相符等。6.3特种设备管理、检测、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无证、人证不符、证岗不符、或未按规定定期及时复审等)。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压力容器、压力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业企业 基础 管理 事故隐患 检查 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