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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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修复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针对一些地方生态修复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前期工作不扎实、监督管理不到位、进度滞后、实施不规范等问题,现就加强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并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规范实施和监督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一、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提高项目成熟度,是确保项目设立科学合理、项目实施顺利有效的前提和基础。对涉及中央和地方预算内资金支持的生态修复项目,应按照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对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
2、资金支持的生态修复项目,应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项目前期各阶段工作,并落实项目储备库建设相关要求。(-)科学提出项目建议。各地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保护修复相关规划,针对本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生态修复项目建议,科学分析论证并明确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主要实施内容、实施范围及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其中,涉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的项目,已列入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3-2035年)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3-2035年)和国家级相关专项规划、行动计划的,视为已同意项目建议;涉及地方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3、,已纳入本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生态修复相关规划的,视为已同意项目建议。(二)深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各地要扎实开展实地踏勘、调查评价、问题识别等,就修复模式、技术措施、实施保障等深入研究。涉及权属和利益调整的,项目组织实施单位要与利益相关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涉及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要分析评估项目获得行政许可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规程(TD/T1068-2023)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实施方案,并至少达到可行性研究深度,按有关规定报批。各地审查批准实施方案,要将项目成熟度作为重要审查内容,必要时可请有关方面提供支撑材料。经批准的实施方案作为确立项目的依据。
4、(三)扎实开展项目工程设计。各地应依据实施方案及相关批复文件,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工程设计,明确各子项目具体实施范围、内容、规模、措施、标准等,编制投资概算,细化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等。对于实施范围和规模较小、期限较短的项目,实施方案已达到工程设计深度的,可不再另行开展工程设计。工程设计(或达到工程设计深度的实施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作为项目建设的依据。(四)强化项目评估论证。各地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各环节专家论证和公众参与,鼓励引入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技术评估论证,对项目技术可行性、措施科学性、经济合理性以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做出全面分析论证,为项目决策提供支撑。
5、(五)规范完成开工前其他相关工作。各地要规范完成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经下达,即能实际执行,形成实物工作量。其中,涉及用地(林、草)、用海(岛)以及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等的,应在开工前按相关规定完成审批手续。对在规定开工时间前不能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的,要抓紧组织整改。开工前准备工作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要与项目资金安排挂钩。对涉及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的项目,还应符合项目申报和实施等有关要求。二、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建立并落实实施管理制度。各地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指导,明确项目实施和管理责任主体,强化实施管理。要结合本地实际,按有关规定建立并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合
6、同管理制、验收制等制度,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要探索开展监测评价和适应性管理,研判项目实施中出现的生态问题及潜在生态风险,对可能导致偏离生态修复目标或造成新的生态问题的修复措施,及时予以纠正。其中,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内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二)规范实施方案调整。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项目,确有必要调整实施方案的,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分类处置;拟对实施区域、实施内容、绩效目标等作出重大调整的,拟调整区域、实施内容等涉及的工程应立即停工,待实施方案及工程设计按照有关规定批准或备案后再行实施,不得边审批、边施工。对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定。(三)规范开展验收。
7、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按照“谁立项、谁验收”原则,依据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验收规范(TD/T1069-2023)等标准,针对各类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特点,分级分类规范开展项目验收。对于设置子项目的,应在子项目完成验收基础上,开展整体验收;划分生态保护修复单元的,在整体验收中应开展单元评估。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持的项目,由省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整体验收。项目验收涉及地类变更的,按规定先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按照国土变更调查有关规定,通过日常变更机制随时上报申请地类核查),验收意见涉及地类变化数据以变更调查结果为准;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依法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四)做好后期管护。项目验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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