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23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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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汕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方案(2023年)为适应汕头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汕头市实际情况,对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将汕头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为一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一类区)和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二类区)两类,不再设置缓冲带。其中,调整后一类区包括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以及主要的湖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需要保护
2、的区域,占地面积为412.969平方公里;二类区为除一类区以外的其他陆域,调整后占地面积为1789.009平方公里。调整结果见附表,具体位置见附图。附表1金平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结果功能区区域范围占地面积(km2)二类区金平区140.051功能区区域范围占地面积(km2)二类区龙湖区124.686附表3濠江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结果功能区区域范围占地面积(km2)一类区北起南滨路-南滨片区南界,南至沈海高速北侧山体,西起324国道东侧,乐至苏埃湾红树林保护片区东侧。包括磬石风景名胜区和苏埃湾湿地保护区等区域11.782二类区除一类区以外的其他陆域158.978附表4澄海区环境空气质量
3、功能区划调整结果功能区区域范围占地面积(km2)二类区澄海区384.105功能区区域范围占地面积(km2)一类区北起甬莞高速南侧山体,南至金浦高新科技产业片区北侧山体,西起金灶镇汕头市界,东至城西大道西侧山体。包括河溪鸟类自然保护区、西环山森林公园等,以及鲤鱼陂水库、蟹窑水库、狮尾岭水库、新丰水库、新铺水库、河溪水库、三合水库和飞英水库等水源涵养区174.605二类区除一类区以外的其他陆域492.021附表6潮南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调整结果功能区区域范围占地面积(km2)一类区北起陈沙公路南侧山体,南至红场镇和雷岭镇汕头市界,西起大南山汕头市界,东至小龙溪水库东侧。包括大南山森林公园、翠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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