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及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汇编.docx
《《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及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政策措施》及政策措施实施细则汇编.docx(9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港产城融合发展行动部署要求,做大做强做优港口经济,构建以港促业兴城、港产城相互赋能的新格局,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做大港口航运规模1 .鼓励开通国际集装箱航线。对在天津港新开通国际集装箱直航航线并稳定运营一年以上的航运企业,新开通远洋航线年集装箱装卸量超过15万标准箱的,分档给予不超过IoOO万元/航线的一次性奖励;新开通近洋航线年集装箱装卸量超过6万标准箱的,分档给予不超过500万元/航线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天津港集团)2 .鼓励发展外贸集装箱运输。对在天津港从事外贸集装箱运输
2、的航运企业,外贸箱量年度排名进入前十且同比增长5%以上的,分档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天津港集团)3 .鼓励开通国际滚装航线。对在天津港新开通滚装出口航线(含国际中转航线)的航运企业,单航次出口作业总量超过IOOO标准车辆的,按照不超过25万元/航次的标准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天津港集团)4 .鼓励强化集装箱环渤海内支线。对以天津港为中转港开展公共环渤海内支线运输的航运企业,年重箱装卸量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1万标准箱的,按照全年重箱装卸量和增量规模分档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
3、局、天津港集团)5 .鼓励发展海铁联运。对在天津港开展海铁联运业务的港口经营人,按照运量、铁路运输距离、服务国家战略等因素给予奖励。利用“一单制”模式运输的,奖励标准适当提高。(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天津港集团)6 .鼓励航运企业落户和扩大规模。吸引航运企业来津发展,对开业运力达到2万载重吨以上的航运企业,按照船舶运力规模分档给予30万元至200万元奖励。支持本市航运企业以新建、市外购置(含融资租赁)方式新增运力,对0.5万载重吨以上的新增营运船舶,按照每载重吨40元至100元的标准分档给予奖励,从市外以光租方式租入并经营的船舶奖励标准按照50%执行。(责任单位:市交
4、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天津海事局、相关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7 .鼓励头部航运企业提高运输效率。对本市连续经营两年以上的航运企业,年度水路货物运输周转量达到20亿吨公里且同比增长10驰以上的,按照增量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奖励上限为100万元;2023年度水路货物周转量前20名的,对自有并经营船舶按照每载重吨10元至3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单船奖励上限为100万元。(贲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相关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8 .鼓励发展国际船舶管理业务。对本市连续经营两年以上的国际船舶管理企业,年度管理国际船舶达到20万总吨以上且较上一年度增长的,按照增量给予奖励,每家
5、企业奖励上限9 .鼓励发展邮轮旅游。支持邮轮公司在津开展业务,对以天津港为母港的航线,按照运营航次、吨位数给予奖励;对组织邮轮游客在津观光达到一定规模的,按照游客人数给予奖励。支持旅游机构积极招徒游客,对以天津港为母港组织旅游的机构,按照招徒游客人数分档给予奖励;对组织邮轮游客在津过夜的机构,按照游客人数给予奖励。支持旅游机构在京津冀开展邮轮推介,按照推介活动规模给予奖励。向以天津港为母港或访问港的游客重点推介京津旅游费源。(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天津港集团)10 .鼓励提升基础设施设备能级。支持港口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和铁路、道路集
6、疏运网络建设,加快“公转铁”、“散改集”等运输结构调整。推进区域港口群协同合作,支持港口经营人向从事环渤海内支线运输的船舶提供优先靠泊、优先装卸作业等服务,并减免优惠相关费用。支持港航生产经营智能化升级,推动各类装备绿色智慧改造,支持企业购置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港口作业机械以及大型设备更新改造。(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天津港集团)二、做强港口关联产业11 .鼓励船舶修造产业发展。扩建和新建船舶修造项目按照本市制造业相关政策给予奖励。明确船舶修造企业落户流程及用海、用地准入条件。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各综合保税区内企业探索开展船舶及港口相关工程机械等保税维修
7、和再制造业务,扩展业务规模。(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天津海事局、市财政局、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12 .鼓励保税船供业务发展。积极争取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许可权,支持天津港保税燃油跨关区供油业务发展,实施进口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两仓合一”。推动国际航行船舶保税液化天然气加注业务落地,探索开展新能源、清洁能源加注业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天津海关、天津边检总站、天津海事局、天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天津港保税区管委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管委会、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按照
8、职责分工负责)13 .鼓励口岸大型外贸主体落户发展。支持在天津港通关的异地重点企业在津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对核定年总营业收入和国际货物贸易业务占比等指标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总营业收入增量规模,分档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天津海关、相关区人民政府、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管委会)14 .鼓励优质商品进口。对通过天津港进口农产品、资源类商品、消费品的企业,按企业年度进口额、销售额,分档分类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奖励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15 .鼓励跨境贸易分拨中心建设。支持企业依托海港口岸开展进出口商品存储、保税分拨、加工增值服务、保税展示等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天津市促进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政策措施 天津市 进港 产城高 质量 融合 发展 政策措施 实施细则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