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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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规范履行XX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三)公司监事和监事会;(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五)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及所属企业的负责人;(六)公司控
2、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公司人员和部门。以上人员和机构统称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办法中的“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办法中的“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信息;本办法中的“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以下简称“董秘办”)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由董秘办制定和修改,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第四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
3、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自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但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当遵守公平原
4、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第五条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第六条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等。第七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长为实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执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组织和管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具体承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秘办公室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负
5、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制订,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完成公开信息披露的制作工作和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第八条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由公司监事会负责监督。监事会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督促公司董事会进行改正,并根据需要要求董事会对办法予以修订。第九条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采取监管措施、或被交易所依据股票上市规则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的,公司董事会须及时组织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及其实施情况的检查,采取相应的更正措施。公司对有关责任人
6、及时进行内部处分,并将有关处理结果在五个工作日内报交易所备案。第十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披露及时、公平。第十一条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同时将其置备于公司住所、证券交易所,供社会公众查阅。信息披露文件的全文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依法开办的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收购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摘要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报刊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
7、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第十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上市公司注册地证监局。第三章信息披露的内容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第十四条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十五条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及变动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十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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