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江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00012035300201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除白鱀豚等外)实施要素-.docx
《2023江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00012035300201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除白鱀豚等外)实施要素-.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江西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00012035300201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除白鱀豚等外)实施要素-.docx(12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除白暨豚等外)00012035300201一、基本要素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00012035300Y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除白暨豚等外)【000120353002】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除白暨豚等外)【00012035300201】4 .设定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禁止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因科学研
2、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文物保护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保证可追溯,但国务院对批准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5 .实施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其签署意见后,报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
3、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其批准。(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公布根据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第5号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第五次修正)(第二十二条):国务院规定由农业部批准的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出售、购买、利用许可,申请人应当将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报所在地省级人
4、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20日内签署意见,并报农业部审批。农业部应当自接到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经营利用证的决定。除国务院规定由农业部批准以外的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的出售、购买、利用许可,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申请。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经营利用证的决定。6 .监管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
5、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0倍以下的罚款。(2)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公布根据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第5号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5日农业
6、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第五次修正)(第三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查处。7 .实施机关:省级渔业部门8 .审批层级:省级/直属9 .行使层级:省级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I1受理层级:省级/直属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13 .初审层级:市级/隶属,县级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15 .要素统一情况:全部要素全国统一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条件型三、行政许可条件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1 1).:K出售、购买、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清楚
7、或稳定;2、不会造成水生野生动物物种资源破坏;3、不会影响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和对外经济交往2 ,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1999年6月24日农业部令第15号公布根据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1号第二次修正根据2013年12月31日农业部令第5号第三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8号第四次修正根据2019年4月25日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第五次修正)(第二十三条):申请经营利用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出售、购买、利用的水生野生动物物种来源清楚或稳定;(二)不会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江西 行政许可 事项 实施 规范 00012035300201 出售 购买 利用 国家重点 保护 水生 野生动物 及其 制品 审批 白鱀豚 等外 要素
链接地址:https://www.001doc.com/doc/731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