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区公益慈善助学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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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湖区公益慈善助学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及工作方案要求,大力发展我区公益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助学帮扶活动,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鼓励困难学子更加勤奋好学,奋力拼搏,奋发向上,为国家培养、输送更多高素质人才,根据自2011年来开展助学活动的实践,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以下工作方案。一、公益慈善助学的目的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统筹慈善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
2、“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捐助、统筹安排”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内外资源,拓展助学内容,确保每一位大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上不了学,从而激励更多困难学子好学上进,成为国家栋梁之才,促进我区公益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二、进一步规范我区的助学活动(一)助学资助范围凡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龙湖区常住人口,且无能力承担本人或子女完成学业的家庭:1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建档立卡脱贫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困难残疾人、烈士子女、国有(集体)企业特困下岗职工和困难单亲家庭。2.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度残疾致使家庭生活困难的。凡被龙湖区确定为助学资助对象的,一般不再重复参加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
3、位的助学活动,如有关单位已经进行资助,不再列入助学范围。(二)助学对象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困难,生活俭朴。(如在校期间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处分的,不予资助)2.被正式录取到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院校的高中毕业生以及已经在院校就读的本、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生。(三)助学补助标准1孤儿、烈士子女大学阶段每年所有学费由区慈善总会给予全额资助。2.其他符合条件的对象的助学资助标准按不同学段统一如下标准:对符合资助条件且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院校已就读或录取的新生,按学年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按本科
4、及以上每人5000元、大专每人4000元,以后根据我区经济发展情况再作适当调整。资助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选一次。(四)助学审批程序1 .申请助学资助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户口薄、身份证、低保证、重度残疾人证、国有(集体)特困职工优待证等身份证明(均包括原件和复印件),重大疾病证明等佐证材料,属我区常住人口的助学申请对象应提供龙湖区居住证及在市级学校、龙湖区所属学校就读证明。(2)所报考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在校学生证明(学生证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2 .高等院校阶段申请资助的审批程序(1)属各部门,各线条资助的对象:属于各部门、各线条的助学对象,不再列入区助学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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