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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高分子防水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坤翔防水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高分子防水项目项目代码2303-370783-89-01-41181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台头镇栖凤街以北,王钦河以西地理坐标(118度36分26.024秒,37度1分24.85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641涂料制造、C2921塑料薄膜制造、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4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4单纯物理分离、物理提纯
2、、混合、分装的(不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除外);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1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寿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3-370783-89-01-411819总投资(万元)10800环保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占比(%)2.8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1933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
3、划园区名称: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是经寿光市政府批准的县级工业区,2017年8月3()日寿光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批准成立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的批复(寿政函201797号)。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选址位于镇区西部和南部,分三大板块:第一板块位于三号路以南、丰台路两侧,规划占地92.07公顷:第二板块位于王钦河以西、三号路两侧,规划占地231.01公顷;第三板块位于三号路以北、丰台路两侧,规划占地14.92公顷;总计338公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寿光市环境保护局(现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审批文
4、件名称:关于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批文号:寿环审字(2019)02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台头镇栖凤街以北,王钦河以西,根据寿光市台头镇总体规划(2015-2030),本项目用地类型为生产设施用地,依据项目土地证(鲁(2023)寿光市不动产权第OooO049号),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寿光市台头镇总体规划,详见附件7及附图8o2、与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周边主要为生产性企业,已形成产业集群的现状,本项目位于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第二板块,符合园区总体规划。寿光市台头
5、镇防水产业聚集区规划的产业定位为以防水建筑材料制造及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为主导产业,以合成纤维制造、非织造布制造、塑料制造的产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制造为辅助的产业结构。本项目为防水涂料制造及塑料制品项目,属于防水建筑材料制造产业及塑料制品产业,符合园区产业发展。3、与关于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寿环审字(2019)02号)符合性分析:表1.1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所有入园项目,要在规划的功能区内建设,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聚集区规划、聚集区准入条件、环保准入条
6、件等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台头镇栖凤街以北,王钦河以西,在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第二板块建设,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城市发展规划、聚集区规划、聚集区准入条件、环保准入条件等相关要求。符合严格控制废水、废气污染严重的项目入区。本项目废气达标排放,废水不外排。符合入区项目要做好厂区地面、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本项目厂区地面、化粪池、危废库、环保设施等已做好防渗工作。符合管道等防渗工作。所有入区建设项目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和排污许可制度。本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项目拟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满足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和排污许可的要求。符合
7、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高分子防水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PE膜、包装膜不属于鼓励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隔离膜、非沥青基自粘防水材料、聚乙烯丙纶防水材料、水性防水涂料属于鼓励类“十二、建材,3、高分子防水卷材、水性或高固含量防水涂料等新型建筑防水材料”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与水源保护区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台头镇栖凤街以北,王钦河以西,距离最近的寿光市城北水厂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拟建项目东南侧约14.18km,位置关系详见附图5。拟建项目附近不存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8、保护区,无未划定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也不在其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潍坊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并于2023年对管控单元进行了动态更新,以2023年度潍坊市“三线一单”调整更新成果(潍环委办发(2023)4号)发布。项目与其符合性分析见表1.3。表1.3与潍坊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2023年度潍坊市“三线一单”调整更新成果符合性分析表项目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空间分区1嵌控1全市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应符合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
9、线的指导意见及国家、省有关的要求。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根据主导生态功能进行分类管控,以保护为主,严格限制区域开发强度。项目距离最近的寿光双王城水库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7-B4-09)约13.5km,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详见附图7。符合二环境质量底线分区管控1大气环境分区管控全市大气环境分为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和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大气环境优先保
10、护区。区域内禁止新、改、扩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限制餐饮等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三产活动。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区域内严把涉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准入门槛,加快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和环保改造。大气环境高排放区为工业园区等大气污染物高排放区域。区域内原则上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区或聚集区,集约高效发展,优化产业园区布局,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区及弱扩散区为上风向、扩散通道、环流通道等影响空气质量的布局敏感区域,静风或风速较小的弱扩散区域。区域内应避免大规模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项目布局建设,优先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逐步淘汰区域内现存的钢铁、建材、焦
11、化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区域内应深化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强力推进国家和省确定的各项产业结构调整措施。本项目位于寿光市台头镇,属于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项目不属高耗能、高污染项目,项目产生的污染物经污染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符合2水环境分区管控全市水环境分为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包括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区域内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山东省湿地保护办法潍坊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12、实施严格水生态环境管控。水环境重点管控区。区域内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严格执行小清河、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建涉水企业污水必须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再审批污水直排企业。实行依法持证排污,严格控制并逐步削减重点行业总氮排放总量。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为以城镇生活源为主的超标区域。区域内应严格按照城镇本项目位于寿光市台头镇,属于重点管控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外运农田堆肥。符合规划进行建设,合理布局生产与生活空间,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功能稳定。全面推进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升工作,将流域内现有污水处理厂出水主
13、要指标(CoDC、氨氮、总磷)提升至地表水IV类标准,总氮提升至12mg1o开展建筑小区、企事业单位内部和市政雨污水管道混错接改造。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为以农业源为主的超标区域。区域内应优化农业布局,强化污染治理。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农药减量控害、化肥减量增效和增施有机肥技术,实施种植业面源污染突出区域“源头减量一循环利用一过程拦截一末端治理”工程。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水环境一般管控区。区域内应落实普适性环境治理要求,加强污染防范,维护良好水环境质量。3土壤环境风险分区管控全市土壤环境分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土壤环境重点管控区和土壤环境
14、一般管控区。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区域内应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出“非农化”。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土壤环境重点管控区。区域内安全利用类耕地应当优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制定种植结构调整或者按照国家计划经批准后进行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包括省级及以上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污染地块、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高关注度地块
15、等区域。区域内污染地块(含疑似污染地块)应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高关注度地块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及山东省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要求,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位于寿光市台头镇防水产业聚集区,符合寿光市台头镇总体规划。符合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区域内应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三资源利用上线分区管控1水资源重点管控区为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面积2543.17km2,涉及奎文区、潍城区、寒亭区、青州市、寿光市、昌邑市部分镇(街道)。区域内应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实施农业、工业、城镇生活等全方位节水。除居民生活用水与应急供水外,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确需取用地下水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内调剂解决,并逐步削减地下水开采量。到2025年,全市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地下水生态得到改善。本项目用水为市政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