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会诊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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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院内会诊管理制度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件,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一、会诊分类: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小时完成。二、会诊人员资质: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与,非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与。三、会诊工作流程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主管医师所在的诊疗小组提出,主管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组
2、长签字,报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为小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为大会诊,按疑难病例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诊疗小组长及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3、院内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主管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诊疗小组组长和科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签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会诊。4、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主管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科主
3、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四、会诊文书书写规范与要求: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主管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具有资质的会诊医师亲自检查过患者后,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写会诊的日期、时间、主管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主管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五、该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管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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