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分行本级凭证库业务管理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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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分行本级凭证库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分行本级凭证库管理,有效防范风险,为辖属机构提供高效、快捷的凭证供应服务,根据银行有价单证及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实施细则、分行重要空白凭证出入库、调拨管理暂行办法和银行会计基本制度,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省分行本级凭证库是负责全省集中存放和保管重要空白凭证、普通凭证的库房,也是全省统一向厂家直接定制重要空白凭证和普通凭证的库房。第三条省分行本级凭证库由省分行运营管理部管理。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省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全省重要空白凭证及普通凭证的计划、印制、保管、领用工作,遵循安全、方便、高效、节约的原则,既要保证各机构办理临柜业务的需要,又要
2、做到合理配置,杜绝浪费。第五条省分行本级凭证库负责二级分行、省分行本部各部门的凭证领用工作,每周二和周四为集中受理领用凭证时间,各行如有特殊情况,提前一个工作日与省分行联系。二级分行之间不得平级调剂凭证使用,特殊情况应报省分行,由省分行按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凭证出入库办理。第六条凭证出入库应坚持双人管库,双人清点。库房设两名管库员,明确分工,坚持双人进出,钥匙分管分用,平行交接。库房备有备用正负钥匙各一套,封存后交运营管理部部门负责人管理。第七条省分行本级凭证库保管凭证的账务挂靠省分行清算中心,凭证入库必须遵守先入库后记账原则;凭证领用必须遵守先记账后出库原则;记账员必须坚持见单记账。第三
3、章业务管理第八条库房业务管理由省分行现金运营部部门负责人负责,库房业务管理负责人应对凭证预算、计划进行审核及账务核对,对库房管理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各项业务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第九条省分行管库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全省凭证使用年度预算,季度计划的收集汇总、审查;(二)负责与各二级行、划款部门账款核对,定期进行款项划收;(三)负责对凭证入库、凭证出库、库房的日常管理,及时登记重要空白凭证保管登记簿;(四)库内凭证管理工作应做到凭证按种类陈放整齐,库内保持清洁,严格防止发生火灾、霉烂、虫蛀、鼠咬等事故;(五)负责与印刷厂协调凭证印制工作,确保印制不重号、供应不脱节;(六)负责二级分行预留印鉴
4、的预留、变更、审核,配合账务挂靠行进行记载和账实核对;(七)负责新增、变更凭证的审核测试工作,确保临柜正常使用。第十条二级分行在省分行预留印鉴卡,预留二级分行运营管理部公章、部门负责人、凭证管理人员名章。二级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人、凭证管理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办理预留印鉴变更。领用时须在出入库领用单上加盖预留印鉴,预留印鉴上的其中一人必须到场。第十一条省分行管库员根据二级分行上报的凭证使用计划表印制凭证,于每年12月20日前按年度匡算全省下一年度凭证计划,经部领导审核后,报省分行集中采购部门采购。第十二条各二级分行于季末月15日前上报凭证领用计划,管库员必须认真核实二级分行上报计划后交省分行库房业
5、务管理负责人进行审核,联系供应商,按季印制。第十三条凭证印制款项由省分行统一向供应商结算,费用由各领用行自行承担。管库员按季汇总审查各二级分行已领用凭证清单,与供应商进行核对,编制划收清单,由供应商开具发票,经部门领导审核后,于季末前向各行划收凭证款项。款项划收后,将供货清单交运营管理部领导审批同意,向供货商支付款项。第十四条凭证入库:(一)管库员根据印刷厂提交的送货单入库;(二)凭证入库必须由两名管库员共同清点实物,核对供货商发票、送货单,确保实物、金额与定货单一致;(三)重要空白凭证需核对种类、批次是否正确,号码是否连续,并按凭证种类填制三联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出入库领用单(以下简称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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