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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村级护林员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村级护林员队伍管理,明确护林员职责、规范护林员行为,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推进生态新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护林员是指由村委会推荐,与街道签订了护林员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履行森林保护职责的人员。第三条护林员的选聘原则: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处事公道、身体健康,能胜任护林工作。第四条街道护林员队伍由街道渔农业管理服务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并接受市森林公安局的检查、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村护林员人数以各村为单位按山林面积配备,每名护林员原则上管护的山林
2、面积为800-1000亩。第二章护林员聘用与辞退第六条护林员选聘程序。护林员实行公开招聘,由所在村委会推荐,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后无异议,由街道渔农业管理服务办公室核定并备案后,签订护林员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第七条护林员选聘条件:(一)具有一定的林业基本知识,熟悉责任区范围及周边山林地形、林情;(二)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决断能力;(三)有一定文化水平,首次应聘年龄在65周岁以下,续聘年龄在68周岁以下;(四)自备有自行车、手机等交通、通讯工具;(五)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敢于与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作斗争。第八条护林员实行聘用制,
3、聘期为一年,年度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并签订护林员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聘用期间,不得兼任村的其它工作。考核工作由街道渔农业管理服务办公室组织实施。第九条聘期内护林员因不履行职责、违反有关管理规定,需要在聘期内辞退或更换新的护林员,村委会应及时按选聘条件和程序推荐新的拟聘护林员,并报街道渔农业管理服务办公室核定及备案后聘用。第十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聘用单位辞退并解除聘用合同:(一)年度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护林工作的;(二)辖区内发生林业刑事案件,护林员未及时上报的;(三)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非法占用林地未及时上报的;(四)监守自盗采伐林木的;(五)触犯刑法第三章护林员责任与权利第十一条护林员
4、主要职责:(一)认真宣传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保护森林资源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新城管委会、街道、所在村订立的护林公约和森林消防工作文件;(二)在管护责任区内开展日常巡查,管护好责任片区的林木和林地等森林资源,并做好每日巡山记录;(S)在巡山护林时应及时发现并全力制止乱砍滥伐、乱采滥挖、乱捕滥猎、毁林开垦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同时报告村委会、街道林业主管部门;(四)协助执法人员查处盗伐、滥伐森林,破坏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案件和违法征占用林地、森林防火案件;(五)督查并制止违章野外用火,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并报告;(六)发现森林病虫害及可疑枯死木现象及时报告;(七)按时参加森林消防工作会议和业务
5、培训,完成交办的其他森林消防工作及提出相关建议。第十二条护林员的权利:(一)对盗砍滥伐、乱摘滥猎等造成森林资源破坏的,护林员有权制止并要求当地有关部门处理;(二)护林员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护林工作提出建议,村委会要高度重视,研究是否采纳;(三)享有护林员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劳务补贴等待遇;(四)护林员在聘用期间对解聘有异议的,在宣布解聘的十五天内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辩。第四章护林员管理和考核第十三条街道渔农业管理服务办公室要加强对护林员的监督和管理,划定责任区,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管理、监督、考核制度。第十四条建立护林员培训制度,原则上护林员培训一年不少于一次。第十五条对护林员要配备必
6、需的装备。护林员必须做好巡查记录。第十六条各村、街道渔农业管理服务办公室对护林员的出勤、管护成效等情况进行考核。第十七条护林员的年度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结果作为下拨护林员劳务补贴的依据。第五章护林员经费和待遇第十八条护林员工资由街道与村共同承担。按照街道渔农业管理服务办公室核定的护林员人数,每人每年4000元,街道承担2200元/人/年,村承担1800元/人/年。护林员同时享受300元/人/年的通信费和380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由街道统一购买),费用由街道承担。第十九条奖励:每年无森林火灾、火警,且完成责任内工作的护林员给予奖励,全年奖励金额为2000元,奖
7、励金由街道承担。护林员解聘后,按聘用年数享受每年200元的退职费,退职费由街道承担。处罚:山林过火面积在1亩以下扣除奖金总额的25%,1亩以上扣除奖金总额的50%,5亩以上扣除全年奖金总额。巡查时发现护林员1次不在岗对其进行警告处分,发现其2次不在岗扣除奖金25%,发现其3次不在岗扣除奖金50炮3次以上不在岗或火警3次以上,扣除全年奖金,并劝退护林员。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附:XX街道山林、公益林面积及护林队员拟配备情况序号村名林地面积(亩)公益林面积(亩)护林员拟配职数(不计护林队长职数)12898904222542149223221377724859205157385301644617652861815741915611561110639455247113668234831211661068113330576541410807091合计290961596928注:各社区(村)可按实际情况另行自聘护林员(费用自筹),并上报渔农办备案,方便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