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绿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docx(2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绿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5年)、吉林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32025年)重要举措方案和长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
2、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绿园“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区第六次党代会部署,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绿园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新绿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二)主要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统筹推进,积极探索符合绿园实际的法治政府建设路径方法,有效解决制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难点问题。(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更加
3、完善,行政决策质量明显提高,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明显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多元有效,权力制约监督全覆盖无缝隙,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为到2035年我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奠定坚实基础。二、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刻转变,把该管的事务管好、管到位,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四)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1 .坚持优化政府组织结构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及时做好“三定”规定
4、修订工作,理顺区直部门职责关系,厘清职责边界,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全力实施“三四五”发展工程,坚持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能,厘清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2 .强化制定实施绿园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职能,注重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遏制不当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行为。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3 .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推动落实“四个平台一
5、张网”建设,健全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推进编制资源向基层倾斜政策,鼓励、支持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使用行政和事业编制,加强基层工作力量。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4 .全面实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调整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建立权责清单公开、动态调整、考核评估、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推动政府高效履职尽责。牵头单位:区政数局、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5,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推行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大力归并减少各类资质资格许可事项,降低准入门槛
6、。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大力改善投资环境。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政数局、市市场监管局绿园分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6 .有序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将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纳入改革。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探索推进“一证准营”、跨地互认通用。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绿园分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7 实行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政数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8 .推动政府管理依法进行,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
7、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高监管精准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绿园分局、区司法局、区政数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9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落实上级关于“一件事一次办”相关部署要求,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线上线下深度融合,优化整合提升各级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全城通办、就近能办、异地可办。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务需要。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
8、差评”。牵头单位:区政数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0 .深入贯彻上级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精神,认真落实长春市关于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体系,集聚优质法务资源,着力建设法律服务新高地,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政企沟通,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
9、开放。依法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绿园分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12 .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打破各类“隐性门槛”,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绿园分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13 .落实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及时调整相关目录、清单,重点整治全区各级涉企收费行政机关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等重点部门和行业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绿园分局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
10、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坚持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着力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和效率并重并进,增强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14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和管理方面的规定,严格执行长春市规范性文件监督办法,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15 .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做到应审必审。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动管理制度
11、化、规范化。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16 .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及时清理废止有悖于上位法、经济发展、改革需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四、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八)强化依法决策意识17 .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出重大决策前,应当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
12、,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或者有关专家的意见。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18 .把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对政府部门党组开展巡视巡察和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防止个人专断、搞“一告当”口至O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九)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19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长春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20 .推行重大决策事项目
13、录年度公开制度,事关经济发展全局和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应当通过举办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21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十)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22 .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机关应当在决策中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
14、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眼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十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23 .深入推进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保、文化市场、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组建工作,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24 .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
15、层,坚持依法下放,试点先行,坚持权随事转、编随事转、钱随事转,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严格落实保障责任,按标准保障基层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25 .推进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改革,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防止相互脱节。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乡镇(街道)与上一级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机制。大力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26 .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推进信息共享机制化、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规范化。按标准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装备。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参加单位:各有关部门(十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7 .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区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28 .分领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落实严重违法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