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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甲方):惠州创源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27号联系电话:联系微信:承租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微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租赁标的物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拥有的物业资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租赁标的物位置、面积1 .甲方将位于(下称”租赁标的物”)出租给乙方以作经营管理使用,租赁标的物总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平方米,具体按实物现状为准出租。第二条租赁期限及免租
2、期1租赁期限为年(即个月,含免租期在内),即从一年月日起至一年月一日止。2 .租赁标的物的免租期(装修期)为一个月,即从一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免租期届满次日起开始计收租金。免租期内,乙方无需承担租金,但是应当承担物业管理费以及水、电、燃气、电视费等公用事业费用。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别明确的约定,免租装修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乙方应在免租装修期内完成租赁标的物的装修、通过甲方及政府部门验收、具备合法经营条件。第三条租赁标的物的交付1 .在本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租赁标的物交接手续,甲方将租赁标的物以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租赁标的物及其内部
3、设施的现状承租。2 .若乙方因自身原因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租赁标的物交接手续的,期限届满之日即视为租赁标的物的交付日,甲方有权从该日起计算租赁期限和装修免租期。第四条租金、相关费用及支付1 .租赁保证金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需交给甲方本租赁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甲方要求履行完毕撤场、交还租赁标的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后十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无息退还租赁保证金;若乙方未完成上述义务的,甲方有权在租赁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付未付的租金或其他有关费用,向乙方无息退还剩余金额;合同履行过程中,
4、若乙方出现甲方可依约扣除租赁保证金的情形的,应当在甲方扣除租赁保证金的十个工作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若乙方未在期限内补足,每逾期一日,应按未补足金额的12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 .租金本合同项下租金计算方式为:首个年度(自免租期限届满之日起算,不满12个日历月,具体为一年一月一日起至一年月0)租金支付货币为人民币,按月支付,每月固定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首个年度期满后,租金递增率为2%,每一年递增一次,即第二年租金为第一年租金的102%,第三年租金为第二年租金的102%,以此类推。乙方应于每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当月租金,乙方应将租金、租赁保证金以及依据本合同应当向甲方支付的费用汇至
5、甲方指定的下列帐号。甲方户名:帐号:开户行:3 .税金双方按法律规定承担各自的纳税义务。4 .物业管理费乙方同意由甲方选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租赁标的物进行物业服务管理,在租赁期间内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物业管理费。5 .其它费用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标的物的水、电、供热、燃气、通话、卫生、治安、增容费等各项费用,乙方按相关标准向政府有关部门、物管部门等支付。第五条租赁标的物的使用1 .乙方明确租赁标的物的用途为住宅。2 .乙方不得在租赁标的物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予退回租赁保证金,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实际损失。3 .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租赁标的物的物业管理规约,
6、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标的物。居住人数不得超过人,不得安排人员在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居住。4 .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租赁标的物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并承担赔偿责任。5 .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原定用途使用租赁标的物。第六条装修事项1 .装修期限为个月,计算时间从租赁标的物交付使用之日计起,如甲方延期交付,合同期限及装修期限相应顺延。2 .租赁标的物电表(供电部门电表)后的用电线路均由乙方负责,由乙方负责铺设、维修及保养,用电线路的铺设、维修及保养属乙方装修工程内容,应确保符合行业相关标准Q乙方可自行进行专业装修,但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物原
7、有之建筑结构、隐蔽工程和装修布置等,且须自行装修、维保租赁标的物并自行承担一切因装修、维保所产生的费用。租赁期间内,如乙方因使用前述装修、设施或设备而造成任何不便或损失,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如因乙方使用前述装修、设施或设备而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相应赔偿。3 .乙方对租赁标的物进行装修时,若涉及改造消防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强弱电系统等相关工程设备系统的,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施工平面图。经取得甲方同意后,由乙方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和证件后方可实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且相关系统改造必须经相关政府部门和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经营。相关施工设计图纸、竣工图纸、
8、消防许可证件等材料应提供甲方以供查阅和存档。4 .乙方装修过程中,应遵守甲方制定的装修管理中的相关管理规定,如果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施工方在装修过程中违反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对甲方所造成了损失,甲方有权在乙方的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不足部分乙方应补足。5 .装修工程以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原则进行。乙方装修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条文执行,不得走捷径、图方便,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第七条物业的维护维修1 .租赁期内乙方应对租赁标的物内所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因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合同期满时,乙方需自行维修好所
9、有存在问题的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以可靠运行状态并随同租赁标的物归还甲方,保证租赁标的物不存在安全隐患并能正常使用,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2 .租赁期内,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租赁标的物内部的各项设施,并确保其处于可以正常使用的状态。3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该租赁标的物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甲方可代为维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租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第八条消防安全1 .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2 .乙方为租赁标的
10、物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乙方应在租赁标的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及相关灭火设备,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并对租赁标的物及消防设备器材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标的物内的消防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标的物的消防安全,但应事先给乙方通知,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5 .乙方要按规定设立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确保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无阻。6 .乙方严禁在租赁标的物内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乙方如因使用煤炉、酒精炉、燃气炉等明火设备及高功率电器而造成火灾、中毒、触电等事故,一切
11、责任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甲方的损失。第九条转租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将承租的租赁标的物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方,反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当年三个月租金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 .若乙方需转租的,乙方应至少在转租行为发生前的10个工作日提交转租申请纸质版及扫描件至甲方,待甲方批复同意转租后方可转租。转租申请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转租后次承租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拟经营用途、拟签订的转租合同等。转租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提交其与次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复印件、次承租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者需和转租申请中的次承租人一致)及公民身份证复印件。3 .若甲方同意乙
12、方转租,对因转租而产生的税、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保证转租的第三人不得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且转租的第三人其权利义务不得超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乙方对其转租的第三人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若乙方转租的第三人有超出乙方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按当年一个月租金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实际损失。第十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对租赁标的物的装修设计及经营行业、居住行为等,有权利制止乙方违规违约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 .甲方有权利按约定收取乙方应交的租金及监督乙方其他费用的缴交。3 .甲方有权
13、利监督乙方的安全生产工作。4 .甲方有权利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5 .有权制定有关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内容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监督乙方实施。6 .甲方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必要资料,协助乙方办理与经营性相关的证照及有关合法性文件。7 .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权利义务。(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乙方有义务将装修设计图送交甲方备案。2 .乙方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3 .乙方应按约定的用途开展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从事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活动,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4
14、.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相关税费和有关规费及水、电、通话、卫生、治安、增容费、物业管理费、公共水电费、停车费等费用。5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标的物建筑结构或改动原有消防安装设备等,不得加建、扩建或临时搭建,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6 .乙方应保持租赁标的物周围环境整洁,保证门前不准堆放物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部责任。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标的物转租、转让、转借给他人使用。8 .乙方有权利和义务做好文明合法经营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并自觉接受甲方和市区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整改完善。9 .在租赁期间,乙方管理好租赁标
15、的物的人、财、物,发生事故概由乙方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10 .乙方应服从租赁标的物现有的物业管理。11 .租赁期间,由乙方担任租赁房屋安全责任人。乙方应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依法采取安全生产工作等各项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12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或其他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并对甲方或其他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作出相应整改。13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应遵守物业有关规定并不得占用公共场所及通道做任何用途。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 .甲方提供的租赁标的物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标的物用途的,经乙方要求整改仍无法满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违反租赁标的物的用途、规划等的,乙方应当按照租赁标的物的用途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不予以退回租赁保证金。2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而未付部分的3%。(即: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2个月未支付租金的,除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租赁标的物,乙方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3 .若乙方未按约定补足租赁保证金的,每逾期一日,按租赁保证金的5%。(即: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