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标准2018年版.docx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标准2018年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标准2018年版.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标准(2018年版)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质量安全监督食理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5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规定,结合我省
2、实际,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监督机构(以下统称监管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安全监督的,适用本标准。园林绿化工程按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标准执行。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工作依据国务院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委托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萱理具体工作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委托其
3、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实施。第四条本标准所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监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检测(监测)单位及人员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实施随机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监督管理行改执法活动。笫五条各级监管部门应建立“企业负责、社会监督、政府督促的质量安全综合监督体系,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从源头上防止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第六条各级监管部门应充分应用信息技术建立工程“双随机“监管等机制,依托监管“大数据努力
4、实现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第七条监管部门对工程项目实施质量安全监督萱理,应重点加强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主要使用功能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体的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如下:(一)实施动态监管记分评价。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动态监管办法)规定,每季度对工程项目至少监管记分评价1次,每次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可监管评价的记分项目均要进行评价至少监管记分评价1次:对工期少于3个月的工程项目,应对主体结构施至阶段至少监管评价记分1次。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1.丹是与土每一次动态监管记分评价,发现与上一次动态监管记分评价相比工程实体有相叱改奕动
5、态改变且涉及动态监管抽查抽测记分项目的,均多应纳入季度随机抽查抽测监管记分评价范围,尤其是遇有新进场的钢筋和硅结构用水泥、新施工的钢筋接头和混凝土分项时,应按规定进行监督抽测。2、每一次动态监管记分评价,当工程项目没有新进场的9尤:是遇有新进场的钢筋或硅维构用貂新施工的钢舫接头时,可不再对其监督抽样送检;当工程项目没有新施工的混凝土时,可不再进行混凝土强度监督抽测62.对具备远程视频监管记分条件的项目,可每半年应通过视频对监等评价次,监管评价的重点为,正在施工的钢筋安装工程以及模板、外架、基坑等危大工程进行视频巡查监管记H程时.应严格按照动态监管办法.附件:第.245122附件2第2.1.16
6、、2.1.21条进行监督抽测送检和管铝分342.各级监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增加季度监管评价次数、开展差异化监管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并进行监管记分评价。(二)监督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情况。对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子年部1桩基础分项工程和主体结构分部(混凝土结构、钢结构、钢管混凝土结构、型钢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和市政工程的道路软基子分部、构筑物的地基子分部、桥梁桩基础分项工程和市政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和验收结论至少会施至现场监督1次,并形成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监督记录(格式详见附件1);(三)监督检查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情况。按照福建省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标准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及其生产
7、的商品混凝土质量实施动态监管,并按规定的频次对预拌混凝土厂(分站)的掺合料、混凝土质量、水泥、砂、外加剂质量进行抽测送检;(四)监督检查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情况。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暂行办法(闽建建(2006)59号)对检测机构及其检测活动实施监督检查;(五)实施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按照福建省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信用评价办法(闽建建(2015)41号)对地基基础检测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六)监督竣工验收情况。对所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和验收进行监督,并形成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监督记录(格式详见附件2);(七)实施行政处罚。依法对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和检测、监测等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福建省 房屋建筑 市政 基础设施 工程质量 安全 监督管理 工作 标准 2018 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