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开发融资合规要点.docx
《片区开发融资合规要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片区开发融资合规要点.docx(10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由于PPP监管趋严、规范政府债等原因,ABO/投资人EPC模式成为业内探讨的重点,由政府授权单位履行业主职责,依约提供所需公共产品及服务,政府履行规则制定、绩效考核等职责,同时支付授权运营费用。然而,2023年6月,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528号建议的答复财金函(2023)40号中提到“部分地方开始采用授权-建设-运营(AB0)、融资+工程总承包(F+EPC)等尚无制度规范的模式实施项目,存在一定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隐患”,财政部拒绝为ABO和F+EPC模式背书。那么,要如何让片区开发符合目前的法律法规呢?本文为读者解读片区开发的风险点和实施建议。1模式创新目前主流合规的模式源自于
2、AB0、投资人+EPC模式的融合,主要是为了打通政府支付通道、规避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成功获得金融机构融资,创新性的片区开发模式。ABO模式:2016年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与京投公司的授权合作,创造性地提出采用ABO模式(授权-建设-运营)一一由市政府授权京投公司履行北京市轨道交通业主职责,按照授权负责整合各类市场主体资源,提供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等整体服务。政府履行监督管理、规则制定和绩效考核等职责,同时每年向京投公司支付295亿元(建设资金255亿元,更新改造和运营亏损补贴40亿元)授权经营服务费,以满足其提供全产业链服务的资金需求。X-EPC模式:EPC(Engineering
3、Procurement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即所谓的交钥匙工程。既然是交钥匙,财政紧张的政府开始要求施工企业把融资环节也囊括进来,于是有了F+EPC.2019年政府投资条例出台,提出“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于是有了“投资人+EPC”模式。这种模式由企业自有资金出资,将政府投资项目转换成企业投资项目,以规避上述规定。两种模式应用于片区开发领域,都存在合规风险和融资困境。因此,出现了混合型ABO模式,它集合了特许经营和投资人+EPC两种模式优势的开发模式(因而也称为“特许经营+
4、联合开发”或者“授权+投资人+EPC”模式)。2操作路径其实,具体叫什么名字都不重要(甚至于目前叫AB0会让金融机构决策时更为谨慎,投资人+EPC也让人怀疑是“假”投资人),重要的是这种模式的合规性,笔者总结操作上包括以下10步,实现政府“以收定支、见货付费、按效付款片区“滚动开发、合规开发”。1、地方政府通过竞争性方式,授予属地平台公司特许经营权;2、平台公司通过竞争性方式,寻找社会投资人;3、平台公司与社会投资人成立合资项目公司,社会投资人控股;4、项目公司与平台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负责片区的开发;5、项目公司用应收账款和经营收入向金融机构融资;6、项目公司进行施工建设和营商环境营造;7
5、、工程建设后进行土地出让,地方财政获得土地、税收等收益;项目公司获得经营项目收益;8、地方财政部门根据经营绩效向平台公司支付特许经营服务费和绩效奖补;9、平台公司向项目公司支付工程费用和绩效奖补;10、项目公司利用工程费用和运营收益偿还金融机构贷款。3操作要点(一)授权环节1、是否可以直接授权给社会资本?法律上允许,但存在较大风险。关于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行业投入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743号)中提出“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运营”,但目前实操中尚未有此案例,因为如果授权给民营资本,容易出现暗箱操作、国有资产流失、项目烂尾等政治和经济风险。2、授权给属地
6、平台公司是否合规?授权平台公司特许经营需要通过招标等合法形式授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令25号)第十六条”【特许经营者选择】实施机关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实施方案,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市场竞争方式依法选择特许经营者,并进行公示”。3、能否直接授权给合资项目公司?允许通过竞争性方式授权给合资项目公司。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六部委令25号)第十八条“需要成立项目公司的,实施机构应当与依法选定的投资人签订初步协议,约定其在规定期限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并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三)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
7、例、股权转让等”。但目前尚无此案例,笔者认为,在特许经营时就引入第三方社会资本,有利于防控在特许经营权由平台公司承继给项目公司时的合规性风险。4、平台公司资本金能否政府注入?可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三条提出“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即对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的要求并无特别限制。(注:实操中“投资人+EPC”模式不行,因为该模式主要是为了规避政府投资,政府投资条例第九条对政府投
8、资项目进行了界定:政府采取直接投资方式、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如果平台公司的自有资金是由政府注入的,则会被认定为是政府投资项目。)(二)建设环节5、能否直接选择第三方社会资本?在第二种授权模式下,必须通过竞争性方式引入第三方战略投资者。关于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发改经体(2015)2423号)提出引入非国有资本时应“依法依规、公开透明。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程序,确保程序公开、规则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切实防止暗箱操作和国有资产流失”。6、能否与社会资本合作开发项目?能够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形式,共同开发特许经营项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开发 融资 合规 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