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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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海南省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一)具体项目序号基本要求(IOO分)分值设定考核方式和扣分标准(一)经营主体信息备案1-1按照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向所在市县小微型客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项信息,包括租赁车辆、营业门店、工商登记事项等1510核查企业提供的相关信息,并与管理部门掌握的企业备案信息进行核对。车辆数、营业门店数的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每项扣3分;工商登记事项的备案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扣4分。人员配备1-2企业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安全员及服务人员5查看企业相关的人员聘用合同及岗位职责情况,配备人员不少于3人,至少应配备经营管理员、安全员。配备不齐的扣5
2、分。经营场所营业门店2-1有与租赁业务相适应的营业门店;营业门店地址与工商注册地址一致205检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和房屋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未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的扣3分;营业门店地址与工商注册地址不一致的扣2分。2-2营业门店设有接待服务、业务办理等功能区域;在经营场所或者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明示服务项目、租赁流程、租赁车辆类型、收费标准、押金收取与退还、客服与监督电话等事项10检查是否设置相关服务功能区域,没有服务功能区域的扣5分。实地查看经营场所或服务平台是否在显著位置标明相关经营服务事项,没有或事项不齐全的扣5分。停车场地2-3有与经营服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自有场地具有合法
3、有效产权,租用场地有规范有效合同5检查停车场地产权证明或租用合同。车位面积未满足企业20%以上车辆停放需求的扣3分;租用场地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有效期不足1年的扣2分。(三)租赁车辆车辆管理3-1车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行驶条件,车辆办理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105检查车辆行驶证,是否经交警部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否则扣2分。核查车辆保险单据是否有效,没有投保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扣3分。设备配置3-2车内设施设备功能齐全正常,外观内饰完好整洁,配置使用卫星定位系统或电子记录设备等5抽查企业10%以上车辆,车内设备功能不齐全的、外观缺损的扣3分。核查卫星定位系统等电子设备装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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