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吨纳米高分子材料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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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纳米高分子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金氟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编制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纳米高分子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209-320722-89-01-44827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东海县双店镇新236省道以南,双新路以东地理坐标E118度34分53.414秒,N34度35分38.05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2、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东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东海行审备(2023)306号总投资(万元)12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8%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力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东海县双店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编制了东海县双店镇总体规划(修编),暂未批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东海县双店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编制了东海县双店镇总体规划(修编),根据项目规划意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另外,根据东海
3、县双店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证明,项目选址符合双店镇政府整体规划,因此项目的选址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布局。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1)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本项目周边无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2)本项目距离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马陵山水源涵养区553m,不在其红线区域范围内,符合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3)1号)和东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要求。其生态保护规划如表1-1所示。表1-1项目周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范围面积(平方公里)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称导态能主生功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空生
4、态保间管控护红线区域面面积(平积(平方方公里)公里)总面积(平方公里)方位距离其他符合性分析龙梁河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包括龙梁河(大石埠水库至石梁河水库)两岸背水坡堤脚外IOO米之间的范围,长度65公里。/18.5118.51SE1182m李堵水源涵养区水源涵养/包括李培林场和李地乡的邵家、五联、窝子、黑豆涧村及恰恰、石寨、东李塘村等;双店镇的昌梨水库;温泉镇的东连湾水库、西连湾村;磨山林场、磨山水库及周边的王朱洲村、阚朱洲村、阚朱洲水库等。/140.45140.45NE2624m(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
5、838号),分析项目相符性。表项目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相符性分析表指标设置管控内涵项目情况相符性大气到2023年,我市PM2.5浓度与2015年相根据2023年东海县环境质相符环境质量管控要求量报告书,东海县PM25、PMIo年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值。为加快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全县重点推进散煤管控、烟花爆竹禁放、“散乱污”整治、砖瓦厂和燃煤小锅炉等的整治,突出工业企业扬尘管控、餐饮油烟治理、机动车尾气治理,空气质量总体上向好的方面发展。水环境质量管控要求到2023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
6、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且I类)比例达72.7%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11类比例总体达到100%,劣于V类水体基本消除,地下水、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2019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到2030年,地表水省级以上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川类)比例达到77.3%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川类比例保持100%,水生态系功能基本恢复。2023年全市CoD控制在16.5万吨,氨氮控制在1.04万吨,2030年全市COD控制在15.61万吨,氨氮控制在1.03万吨。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为龙梁河,根据现状监测,龙梁河监测断面各类污染物指标达到III类水
7、质标准要求。相符土壤环境风险管控要求利用国土、农业、环保等部门的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数据,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确定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和管控要求。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无相关管控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农用地土壤环境,同时不向土壤环境排放污染物,项目实施后不会改变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环境质量底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连政办发201838号)要求相符。本项目所在地执行环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建成后,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入大气环境,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建成后,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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