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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政策会计实务一、适用对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二、政策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财政部
2、、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三、操作流程(-)享受方式纳税人通过填写申报表单即可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二)办理渠道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三)申报要求1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按规定办理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外,可自办理汇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
3、税人依据2023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
4、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3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
5、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4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上述纳税人如果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5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四
6、)相关规定1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2.2023年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第(三)项执
7、行。3.2024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日期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四.相关文件(-)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号)。五、有关问题(-)我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是否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答: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如果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二)我公司如何判断是否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答: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
8、算清缴结果为准。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的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可在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对于新设立当月即按次申报的,则根据设立时是否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来判断是否可以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三)我公司是2023年度设立的企业,已完成企业所得税2023年度汇算清缴,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请问从何时起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答:企业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可自办理汇
9、算清缴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纳税人依据2023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四)我公司是2023年的新设立企业,尚未办理过汇算清缴,能否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答: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在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五)我公司为2023年3月新设立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当月购买房产并申报缴纳印花税,能否享受六税两费减
10、免优惠?答: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六)我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属于一般纳税人,今年3月刚刚完成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如何确定是否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答: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是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新设立企业按
11、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也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七)我公司成立于2023年9月,属于一般纳税人,今年3月刚刚完成首次汇算清缴申报,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3月按次申报六税两费时是否可以享受减免优惠?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八)我公司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
12、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九)我公司同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和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应当按什么顺序处理?答:纳税人同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以及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应先享受重点群体、扶持自主就业
13、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再按减免后的金额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十)我公司是分支机构,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答: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汇总纳税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以法人机构为整体判断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当根据总机构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来判别能否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十一)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申报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的六税两费时,如何判断是否可以享受减免优惠?答: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记为一般
14、纳税人的纳税人,依据2023年办理2023年度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按照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根据申报期上月末是否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判断是否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对于新设立当月即按次申报的,则根据设立时是否同时符合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来判断。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从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依据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
15、也根据汇算清缴的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十二)我公司为小型微利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后,是否需要相应对六税两费的申报进行更正?答: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我公司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但是,如果你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或者属于个体工商户,仍然可以据此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十四)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关规定,但是还未进行一般纳税人登记,还能按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答: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