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科麻醉计划实施暂行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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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醉科麻醉计划实施暂行规定依据麻醉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19)884号)、关于印发加强和完善麻醉医疗服务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1号)的要求,结合我院麻醉科实际情况,制定此制度。一、按照科内的手术安排,麻醉医师应于麻醉前一天访视患者。必要情况进行术前讨论,具体参照麻醉前患者访视与病情评估制度、麻醉前讨论制度。二、根据麻醉前访视后评估的情况,负责麻醉的医师根据患者的疾病诊断、拟行手术步骤或要求、患者的全身情况(包括体检和实验室检查结果及治疗过程)、麻醉史、药物过敏史以及其他特殊检查等,提出自己的麻醉方案,包括麻醉方法、麻醉中注意事项、麻醉风险和术后镇痛方法等。
2、三、麻醉科医师应向患者及/或家属解释麻醉方法、麻醉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意外及其预防措施,经患者和/或家属同意后,在麻醉知情同意书上办理患者和/或家属签字手续。四、变更麻醉计划要有明确的理由,并获得上级医师的指导和同意。1、术中需要变更麻醉方式的病例,明确记录麻醉方式变更的理由,在麻醉单上注明变更何种麻醉方式,同时告知上级医师,征求上级医师意见,并告知患者家属或委托人,患者家属或委托人知情同意并签字后方可变更。2、针对紧急情况需要变更麻醉方案的病例,可先与上级医师沟通后变更麻醉方式,待患者情况稳定后跟家属告知并签字。3、术中麻醉方式变更的病例记录于麻醉记录单中。4、科室定期对术中麻醉方式变更的病例进行分析讨论,发现存在问题及时整改。5、按照麻醉前病情评估制度麻醉科安排具有资质和授权人的麻醉师为每一位患者制订麻醉计戈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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