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进修人员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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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进修人员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进修人员的管理,使进修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与学习,提高学习质量,确保正常的工作、教学秩序,使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此制度。(二)内容(1)凡申请进修学习的人员须具有正规中等学校以上的文凭,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并有上岗需要的护士注册执照及药士证书。(2)进修前须填写“护理人员进修申请表”或“药学人员进修申请表”,原单位盖章。护理部、药学部根据本人申请及科室的工作情况安排进修。(3)进修人员来院报到后,由护理部、药学部统一安排入院教育,包括医院概况、工作制度、医德医风、进修管理要求等。(4)按计划对进修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考核及
2、考勤工作。(5)进修人员在护士长及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做好工作,认真负责,有问题及时请教,严把质量关。(6)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并按计划在某一专业学习,中途不更改进修计划,按时参加科室及医院组织的讲座。(7)带教老师定期征求意见,了解进修人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随时调整教学工作。(8)进修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请假制度,不得私自换班替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有事请假。事假3天以上需由原单位证明,1年事假不超过2周,因公事请假须原单位出示公函。病假须经医生出具证明。病事假超过1个月者按自动放弃进修对待。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9)进修人员来院后应遵守以上要求,经批评教育仍不改者,由科室提出意见,由护理部或药学部核实后终止进修,退回原单位。(10)进修结束后,由进修人员本人填写进修鉴定表,所在科室签署意见并进行专业考核。护理部或药学部签字盖章后统一寄送回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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