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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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钦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和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建设,推进我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全国和自治区大赛章程,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钦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钦州市创新大赛,英文名称QinzhouAdo1escentsScience&Techno1ogyInnovationContest,缩写QASTIC)是面向全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开展的一项具有示范性和导向性的综合性科技竞赛活动,是我市中小学各类科技创新活动成果集中展示的一种形式。第三条钦州市创新大赛的宗旨和
2、目的:为全市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搭建一个科技创新活动成果展示交流的平台,通过活动,培养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的科学道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他们的科学素质,为高校和科技院所选拔优秀科技后备人才,促进我市青少年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推动建设创新型城市、培养创新型人才的进程。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钦州市创新大赛的主办单位为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钦州市教育局。钦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钦州市科协。职责是:起草和修订创新大赛章程和规则,负责钦州市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创新大赛的开展,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和奖励;负责推荐项目参加广西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并组织项目申报及组队参赛。第五条每届创新大
3、赛协办单位为举办地所在相关机构。第六条每届创新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组织委员会包括主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当届创新大赛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第七条每届创新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钦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邀请相关学科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邀请相关领域专家担任。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章程和评审规则独立开展评审工作。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全市创新大赛和县区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县区竞赛)组织管理工作应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务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九条钦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依据竞赛章程组织全市创新大赛,定期培训各县区级竞赛组织工作者,指导县区级组织联系赛
4、事。第十条县区级竞赛是钦州市创新大赛的联系赛事,由各县区科协牵头,根据各县区的实际情况参照钦州市创新大赛章程制定本县区竞赛规则,并按照规则组织县区级竞赛,接受钦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的检查指导。第十一条钦州市创新大赛每年举办一届,大赛于每年第四季度举办。第十二条钦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每年第二(或第三)季度下发年度大赛通知,公布申报名额。县区级组织机构应按照分配名额及有关要求择优推荐项目参加钦州市创新大赛。第十三条钦州市创新大赛和县区级竞赛应规范评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各级科协等主办单位领导、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辅导评审项目或与参赛者有亲属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对有异议的创新成果必须通过
5、现场问辩等评审环节;评审组专家研究领域要与评审项目的所属学科大致对应,每个类别评审组必须由两位以上评审专家组成,严格按评审程序进行评审;建立健全评审专家更新机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评审工作,不得泄露评审方面的保密信息,不得散布未公开发布的消息;不得帮助参评单位或个人联系评委。县区级竞赛结束后,应将大赛总结、活动照片上报钦州市创新大赛组委会。第十四条钦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县区级竞赛组织工作进行抽查。依据县区级竞赛组织工作是否公平、公正、严谨、有序,是否维护了参赛者的合法权益等进行评估,并据此调整下一届大赛的分配名额。第十五条钦州市创新大赛评比结束后及时在指定官方媒体、网站上
6、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并通报各主办单位。第十六条公示期内,接受对公布获奖情况有异议的实名投诉(质疑投诉者须提供相关证据或明确的线索,组委会对投诉者的姓名、单位予以保密)。对于匿名投诉,原则上不受理,只作备案。各县区级组织单位接到钦州市创新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核实的实名投诉后,要据实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反馈。第四章活动内容第十七条钦州市创新大赛分为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两个板块,活动内容包括竞赛活动和展示活动两个系列。第十八条竞赛活动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及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青少年科普剧竞赛、科学演说家竞赛,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
7、和奖励。第十九条展示活动包括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等,由主办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第五章竞赛规则第二十条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根据全市青少年科技创新教育发展情况,参照全国和广西创新大赛章程及活动内容,制订钦州市创新大赛各项竞赛规则,包括小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中学生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科技辅导员科技创新成果竞赛规则、青少年科学DV作品竞赛规则、青少年科普剧竞赛规则、科学演说家竞赛规则、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绘画比赛规则、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比赛规则、科技教育创新优秀学校评比。同一类别的竞赛只允许个人申报一个项目。(见附件)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参赛者向主办单位提交作品
8、即表示其自愿按照本章程参加钦州市创新大赛的活动,其所有的参赛行为都受本章程的约束。参赛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及学校、家长等必须服从评审委员会的决议,否则将取消有关获奖资格。第二十二条知识产权保护:1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不得侵犯其他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2 .参赛者申报的项目所包含的任何文字、图片、图形、音频或视频资料,均受、商标权和其它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未经参赛者同意,上述资料不得公开发布、播放。3 .大赛主办单位有权对参赛项目进行作品汇编的出版、发行以及进行公益使用等。第二十三条免责声明:1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不能控制的原因影响到钦州市创新大赛的举办,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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