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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建省媒体信息智能处理与无线传输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福建省媒体信息智能处理与无线传输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建设,更好地贯彻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促进实验室实验设施和科研条件的充分利用,同时提升实验室学术水平,为福建省媒体信息智能处理、无线传输、媒体物联网感知等领域培养高层次的科技人才。本实验室根据我校福州大学科研创新平台经费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条例。第二章项目申请与受理第二条开放基金项目重点支持以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一)具有科学前沿性、应用重要性以及长远战略意义,特别
2、是对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的研究。(二)有助于推动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和发展的研究。(三)有利于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的研究。第三条申请开放基金项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项目应符合开放基金申报指南要求。项目实施期限。(H)重点项目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研人员,需由两名本领域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一般项目申请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四)项目申请者承担本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未结题者须结题后方能再次申请。(五)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且项目完成时间不超过项目负责人法定退休年龄,另有规定除外。(六)申请
3、者所在单位能够对开放基金资助不足部分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重点实验室特别鼓励具有交叉学科背景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申请开放基金。第三章项目评审与立项第四条开放基金项目的评审包括格式审查和专家评审。申请者需按年度申报指南的要求,报送福建省媒体信息智能处理与无线传输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书到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格式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一)申请的项目不具备上述第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三)申请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不符合开放基金年度指南资助范围。第五条实验室组织专家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开放课题基金项目资助建议名单,提交重点实验室学术
4、委员会最终审定。第六条由实验室负责人制订开放基金方案,经福州大学科技处、财务处审核,并报校领导批准后实施,方案应包括拟资助项目清单及经费分配等。第七条实验室负责人根据学校审核通过的开放基金方案,签发立项通知书,下达年度立项计划和下拨经费。项目负责人应在收到立项通知书后按要求填写开放基金项目任务书,并报送任务书到实验室,经实验室审核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项目依托单位、实验室各存1份,并提供内容一致的电子版(PDF版本)。第八条实验室负责人根据项目立项通知书(任务书)核实经费金额,经费将留在福州大学,外校课题负责人凭相关票据报销课题合理支出。第九条曾获开放基金资助取得较好的研究结果,并且为延续性较
5、强的项目,如再次申请,实验室可优先考虑资助。第四章项目实施与管理第十条实验室每年年底对开放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报送开放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对不报送进展报告、工作无进展、经费使用不当,并且项目负责人不能按期纠正错误、补报材料的项目,实验室将中止资助。第十一条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违反开放基金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或因其他情况导致研究计划难于完成的项目,实验室有权给予中止、撤销,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后办理有关手续。第十二条项目实施期间不得代理或更换项目负责人。若涉及到预定目标、研究内容、计划实施、延期期限等的改变、以及特殊情况(如出国、病休、调离原单位等)未能按期结题,项目负责
6、人须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经项目依托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项目延期不得超过1年。第五章项目验收与结题第十三条项目申请结题时,项目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下列材料:(一)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二)经费决算表。()已发表及已正式录用的符合实验室署名要求的专著、学术论文。(四)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如软件、数据库、成果报道、知识产权证书、获奖成果证书等)。第十四条开放基金项目的结题要求:(一)项目负责人享有著作权及著作发表权(保密论文除外),其研究成果与实验室及负责人依托单位共享。发表开放基金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必须署名“福建省媒体信息智能处理与无线传输重点实验室”,英文:Fu
7、jianKey1abforInte11igentProcessingandWire1essTransmissionofMediaInformation,Co11egeofPhysicsandInformationEngineering,FuzhouUniversity”,同时注明得到“福建省媒体信息智能处理与无线传输重点实验室(项目编号)”,英文:“FujianKey1abforInte11igentProcessingandWire1essTransmissionofMediaInformation,Co11egeofPhysicsandInformationEngineering,Fuzh
8、ouUniversity(GrantNo.*),o未按规定进行标注的研究成果,不得作为开放基金项目成果用于结题验收。(二)项目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每个重点开放课题一般要求发表SC1或者E1收录的论文至少2篇,其中,期刊论文至少一篇;一般开放课题要求发表SCT或者EI收录的论文至少1篇;且用于结题的论文,作者列表中须含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第十五条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由实验与具体完成人共同所有;项目产品转化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由本实验和完成人按1:1的比例共同获益。第六章项目经费管理第十六条开放基金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负责研究工作的组织和经费的使用。项目批准并征得项目负责人同
9、意后,校外人员承担的课题由实验室指派至少1名实验室固定成员参与项目研究。第十七条对福州大学校内人员获资助的项目,经费将建立专项经费卡划拨,资助经费由福州大学科技处参照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并按照福州大学财务处有关规定由申请人使用,但必须按照批准的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第十八条对福州大学校外人员获资助的项目资助经费不转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经费将留在福州大学,外校课题负责人凭相关票据报销课题合理支出。实验室将尽可能地为开放课题研究人员来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提供帮助,实验室各种仪器设备可供开放课题研究人员使用IZ/触:还需咨赢嬴第十九条超过执行期限未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实验室负责书面通知并将中止余下经费资助,并且不得再次申请实验室开放基金。第二十条开放基金可用于支付小型实验仪器设备、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会议费、论文版面费、文献资料费及差旅费等,不得用于基本建设、偿还贷款、支付罚款、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开支范围应严格按照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福州大学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与开放基金项目无关的费用不得支出。利用开放基金经费购置的设备资产,归属实验室所有。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本实验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