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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田分公司地下水监测井管理要求1内容界定1.1监测井是指为准确掌握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相关动态要素变化情况而设置的地下水质量监测井。1.2建设单位是指组织实施监测井建设的单位。1. 3管理单位是指负责监测井日常使用、监测、维护管理的属地单位。2职责界定1.1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监测井管理制度;负责监测井过程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1.2 投资规划部负责监测井建设的投资计划管理;负责新建监测井投资计划批复及下达。1.3 财务资产部负责列支监测井日常维护费用成本预算。1.4 油田工程服务中心是监测井的建设单位,负责监测井设置、建设、验收及交付工作;负责建立监测井成井档案;负责属地监测井使用
2、、维护、自行监测工作。2. 5石油工程监督中心负责新建监测井施工建设现场监理管理工作。2.6各采油(气)厂是监测井的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监测井成井接收;负责监测井日常使用、维护、自行监测工作。2.7实验中心负责地下水监督监测,异常数据分析。2.8安全环保督察大队负责监测井日常规范化管理督察工作。3管理内容与要求3.1布点设置。监测井设置的数量、位置、井深、地质层位等应满足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中国石化企业用地土壤地下水初步调查工作技术指南(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要求。3.2施工建设。3. 2.1监测井建设的设计、施工、成井、抽水试验应当符合地下
3、水监测井建设规范要求,石油工程监督中心应按照规范对监测井的施工过程开展现场监理。3 .2.2监测井井管应采用无污染材质,井口应构筑井房或专用井口保护装置进行防护,应设置固定、持久的监测井标牌与警示标志。4 .3竣工验收。3. 3.1监测井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石油工程监督中心、属地管理单位、实验中心等单位开展验收。3 .3.2监测井通过验收后建设单位与属地管理单位办理交付手续,并交付成井档案,内容应包括监测井施工设计书、成井报告、抽水试验小结、测井报告、单井综合成果图表、监测井整体工程报告、测量技术总结。成井档案应同时报备安全环保部和实验中心。4 .4巡检维护。3 .4.1监测井通过验收后,属
4、地管理单位和实验中心应将监测井纳入环境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和监督监测。4 .4.2监测井周边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倾倒生活、建筑垃圾,禁止排放废污水及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堆放任何物料。3. 4.3属地管理单位应制定地下水监测井巡检维护管理规程加强日常管理,巡检维护内容应包括:3. 4.3.1地下水监测井管理单位应将监测井纳入日常巡检范围,定期开展巡检,确保监测井周围环境干净整洁,标识清晰、醒目,井况、井盖、锁具完好,填写地下水监测井巡检记录,同时配合地下水监测工作。3 .4.3.2各属地管理单位应制定计划,每季度对辖区内监测井进行洗井维护,定期对监测井抽水清淤,防止监测井滤网淤塞。4 .5异常
5、数据管理。3. 5.1各属地管理单位在巡检、维护或自行监测过程中如发现现场异常应及时处置。3. 5.2各属地管理单位在自行监测期间出现监测数据异常时,应及时进行复核确认,开展复测及数据比对分析,查明原因及时处置。3. 5.3实验中心应对异常数据监测井进行加密取样检测,与背景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异常原因及变化趋势,出具异常数据监测分析报告。4检查与监督4.1 属地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测井的日常巡检和自查自检,确保井况良好、正常使用。4.2 实验中心应将属地管理单位监测井巡检维护、自行监测纳入监督范围,定期开展监督监测,过程监督问题纳入环境监测简报进行通报。4.3 安全环保督察大队应将各属地管理单位巡检维护及监测井现场规范化管理纳入督察计划,随机督察;督察问题纳入安全环保督察通报及xx油田分公司月度HSSE检查考核通报。4.4 安全环保部应将监测井维护、自行及监督监测开展、异常数据比对分析等关键环节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存在问题依据XX石油局、XX油田分公司HSSE问责考核管理实施细则进行问责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