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改造中发生的法律问题分析附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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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8月30日,住建部下发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3)6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坚持划定底线,防止城市更新变形走样,严格控制大规模拆除;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保留利用既有建筑,保持老城格局尺度。通知推出后,针对旧房屋、旧商办、旧厂房、旧仓库等更小物业单元实施的“旧房改造”更新成为国家鼓励推广的城市更新方式。旧房改造更新方式与拆除重建类的更新方式不同的是,该类更新项目一般不采用“拆落地”方式,仅对建筑物的用途调整,并进行内部装修和外立面改造,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涉及规划和土地性质的调整或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改变。各地方的城市更新政策中对该类更新
2、方式均有反映,如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中的“微更新”、“成套改造”、“加装电梯”方式,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中的“微改造”方式,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中的“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本篇将结合近年来所在团队参与的上海、广州等地的旧房改造项目的经验,与各位分享旧房改造的一些典型案例。#1旧房改造中的“加装电梯”案例案例2023年,笔者所在团队接触过广州市越秀区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协商事宜。该小区修建于2003年前后,4号楼2单元的部分业主拟对该栋楼加装电梯。4号楼2单元共有7层,每层有2户业主,上、下楼都为步梯。拟安装电梯的4号楼2单元涉及整个4号楼2单元的14户业主进行表决。2019年上半年,该小区2单
3、元加装电梯事宜就已开始征求意见,2单元4-7层的业主都同意加装电梯,但厂3层6户业主均不同意加装电梯。1-3层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的理由主要包括:(1)1层的业主认为,其当初购买1层房屋的原因正是因为小区没有电梯,其购买房屋的价格比高楼层房屋的价格高,如果加装电梯后,高层业主的房屋会升值,而自己的房屋会贬值;(2)2-3层的业主认为自己对于电梯的需求并不大,不愿意分摊电梯安装费用;(3)此外,1-3层的业主都认为,电梯加装在户外,自己房屋的采光和通风都会受到影响。问题对于单栋房屋的更新、小范围微改造,如加装电梯、车位等项目,多为物业权利人自主实施,而对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房屋改造,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广
4、泛业主的同意,由于不同业主的利益诉求不同,如前述广州市某小区加装电梯的案例中,业主很难就加装电梯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即使多数业主通过加装电梯的决定强行推进,反对加装电梯的业主后续也可能会阻挠电梯的施工安装。解决方案1 .根据当时有效的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笔者所在团队一开始建议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争取3层业主的同意,达到双“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以便协商不成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但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并未成功说服3层业主同意。此外,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表示,其与1-3层居住在一个
5、单元,希望尽量采用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避免走到“打官司”这一步。2 .其后,笔者所在团队建议由2-7层的业主按楼层的高低承担相应的电梯安装费用,2-7层的业主依次递增承担电梯安装费用,该方案也未在业主中形成一致意见。2-3层的业主明确拒绝承担任何电梯安装费用,4-7层的业主也不接受在承担全部的电梯安装费用的情况下由2-3层的业主免费使用电梯。3 .此后,经过多次讨论及协商,最终全部业主协商一致的方案为:(1)在4号楼2单元4-7层加装电梯及开设电梯口,电梯安装费用由4-7层业主共同承担;(2)4号楼2单元1-3层不开设电梯口,1-3层业主不承担任何电梯安装费用;(3)就4号楼2单元安装电梯经
6、过及占用1-3层的空间,由4-7层业主按照全部电梯安装费用的一定比例计算对厂3层的业主进行补偿。4号楼2单元的业主就前述方案达成一致后,最终4号楼2单元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加装电梯工作。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月1日起旧住宅拟加装电梯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关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规定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开展加装电梯工作。对于加装电梯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可依法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并且可通过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做好加装电梯相关协调、推进工作。#2旧房改造中的“非改租”案例案例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租赁住房,鼓励盘活各类非居住用房的存量资产
7、“工改租”、“商改租”。2019年4月,笔者所在团队为上海市某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运营机构拟开展闵行区一处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和转化租赁住房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该项目房屋为一栋位于闵行区的厂房,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高度为23.85米,厂房一共有五层,总建筑面积约为34,000平方米,于2015年2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该项目的产权人为在闵行区登记的一家服装企业,因产能限制,厂房内大量房屋处于闲置状态。运营机构拟与厂房的产权人签订一份租期为15年的租赁协议,并将厂房进行改建和装修转化为租赁住房,向市场提供住房租赁服务。问题一百三十四条1规定,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的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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