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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讲义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相关规定和交竣工验收制度1B431024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相关规定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适用于交通运输部批准初步设计的新建、改建公路工程的设计变更管理。该办法规定:1 .设计变更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2 .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IOkm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1)特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2)特长隧道的数量或通风方案发生
2、变化的。(3)互通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4)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5)超过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的。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较大设计变更:(1)连续长度2km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2)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3)特殊不良地质路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4)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1)大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形式发生变化的。(2)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3)互通式立交的位置或方案发生变化的。(4)分离式立交的数量发生变化的。(5)监控、通信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6)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7)其他单项工程费用变化超过500万元的。(1
3、2)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3)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设计变更。3 .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实行审批制。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属于对设计文件内容作重大修改,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变更不得实施。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变更已经批准的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肢解设计变更规避审批。经批准的设计变更一般不得再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审批。较大设计变更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批。4 .项目法人负责对一般设计变更进行审查,并应当加强对公路工程设计变更实施的管理。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4、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可以向项目法人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设计变更的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应当注明变更理由。项目法人也可以直接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建议。对一般设计变更建议,由项目法人根据审查核实情况或者论证结果决定是否开展设计变更的勘察设计工作。对较大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建议,项目法人经审查论证确认后,向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的申请,设计变更申请书包括拟变更设计的公路工程名称、公路工程的基本情况、原设计单位、设计变更的类别、变更的主要内容、变更的主要理由等。5 .施工单位不按照批准的设计变更文件施工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
5、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1B431025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相关规定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对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作了如下规定:一、招标1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Q)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
6、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2)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3)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4)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施工或者提供服务。(2)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3)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不得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规避招标。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公开资格预审文件关键内容。(3)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组建资格
7、审查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编写资格审查报告。(5)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告知未通过的依据和原因。(6)编制招标文件。(7)发售招标文件,公开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8)需要时,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召开投标预备会。(9)接收投标文件,公开开标。(10)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评标委员会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11)公示中标候选人相关信息。(12)确定中标人。(13)编制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14)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Q5)与中标人订
8、立合同。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的,在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并发布招标公告后,按照前款程序第(7)第(15)项进行。采用邀请招标的,在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并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按照前款程序第(4)第(15)项进行。4.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应当载明详细的评审程序、标准和方法,招标人不得另彳5J定评审细则。5 .招标人应当自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将其关键内容上传至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政府网站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网站上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公开时间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
9、间10日前结束。招标人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涉及前款规定的公开内容的,招标人应当在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上传至前款规定的网站。6 .招标人可以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或者分专业招标。7 .招标人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资格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1)设定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财务能力、履约
10、信誉等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2)强制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特定人员亲自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参与开标活动。(3)通过设置备案、登记、注册、设立分支机构等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不合理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入项目所在地进行投标。8 .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对投标人主要人员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对于特别复杂的特
11、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这里所称主要人员是指设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程师等项目管理和技术负责人。9 .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或者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10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标段估算价的2%o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否决其投标。I1招标人应当按照国
12、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允许分包的或者不得分包的工程和服务,分包人应当满足的资格条件以及对分包实施的管理要求。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设置对分包的歧视性条款。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歧视性条款:(1)以分包的工作量规模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2)对投标人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计划设定扣分条款。(3)按照分包的工作量规模对投标人进行区别评分。(4)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投标人进行分包的行为。12.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招标项目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招标项目的合同条款中应当约定负责实施暂估价项目招标的主
13、体以及相应的招标程序。二、投标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密封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监理招标的投标文件应当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第T言封内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第二信封内为报价文件。对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招标且评标方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的,或者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的,投标文件应当以双信封形式密封,第一信封内为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第二信封内为报价文件。2 .投标文件按照要求送达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招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函件是投标文
14、件的组成部分,其编制形式、密封方式、送达时间等,适用对投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且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有关分包的规定,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列入分包计划的工程或者服务,中标后不得分包,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三、开标、评标和中标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投标人少于
15、3个的,不得开标,投标文件应当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2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未参加开标的投标人,视为对开标过程无异议。3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开标分两个步骤公开进行:第一步骤对第一信封内的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进行开标,对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并由招标人予以封存。第二步骤宣布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对其第二信封内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宣读投标报价。未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其第二信封不予拆封,并当场退还给投标人;投标人未参加第二信封开标的,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将第二信封原封退还投标人。4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监理招标,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进行评分,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价的评分权重不宜超过10%z评标价得分应当根据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的偏离程度进行计算。5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包括合理低价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合理低价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再对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仅依据评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