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人民政府第一批取消的部门证明事项清单31项.docx
《盐池县人民政府第一批取消的部门证明事项清单31项.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盐池县人民政府第一批取消的部门证明事项清单31项.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盐池县人民政府第一批取消的部门证明事项清单(31项)公布单位:盐池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年12月5日序号证明名称证明用途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取消后续办理方式1申请公租房婚姻状况证明申请办理公租房关于印发盐池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运行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104号)第四项。申请程序(一)申请公租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3、婚姻状况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民政局、县盐州路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各乡镇提交现有材料能涵盖的或由办理索要单位通过部门间网络核验、函询等方式办理。2申请公租房收入状况证明申请办理公租房关于印发盐池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运行实施意见的通
2、知(盐政办发(2014)104号)第四项:申请程序(一)申请公租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有劳动能力的收入状况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盐州路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相关单位企业、公司等提交现有材料能涵盖的或由办理索要单位通过部门间网络核验、函询相关单位企业、公司等方式办理。3申请公租房住房状况证明申请办理公租房关于印发盐池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运行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104号)四、申请程序(一)申请公租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5、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材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提交现有房产证等法定证件材料能涵盖
3、的或由办理索要单位通过部门间网络核验、函询相关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方式办理。4申请公租房车辆核查证明申请办理公租房关于印发盐池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运行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104号)第四项:申请程序(一)申请公租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6、车管部门出具的车辆核查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提交现有材料或由办理索要单位通过部门间网络核验、函询相关车辆管理等车辆管理登记部门方式办理。5申请公租房个人注册企业信息证明申请办理公租房关于印发盐池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管理运行实施意见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104号)第四项:申请程序(一)申请公
4、租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8、工商部门出具的个体户及个人注册企业信息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现有材料或由办理索要单位通过部门间网络核验、函询个体户工商管理的市场监管部门的方式办理。6城镇居民收入证明办理城镇居民低保没有具体的法律、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依据县民政局、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各城镇居委会、社区提交现有证照或相关材料,或由办理索要单位通过与出具证明的单位间函询办理或者信息网络核验。7开具与已故人员关系证明烈士陵园墓地管理流程中补证手续、烈士陵园墓地管理流程中变更持证人手续没有具体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据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各派出麻提交现有户籍法定证照或相关材料办理
5、或由办理索要单位通过部门间函询办理。8申请领取丧葬费、埋葬费提供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申请领取丧葬费、埋葬费关于贯彻落实V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盐党办发(2014)72号)o县民政局公安机关及各派出所无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提交现有相关材料或由索要单位通过与公安派出所之间函询办理、部门间网络查询办理。9申请办理领取丧葬费、埋葬费等居住地证明申请办理领取丧葬费、埋葬费等事项关于贯彻落实V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盐党办发(2014)72号)。县民政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社区、行政村无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提交户口薄、身份证等相关
6、材料或由索要单位通过与居住的的相关单位进行函询办理。10结婚登记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申请结婚登记没有具体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据县民政局民政部门现已不在要求提供。11证层格录基资记请业罪申执犯I律试无明法考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考试没有具体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据县司法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及旅出所由办理索要单位通过部门间网络核验、函询办理。12案办1档状理务证康办服业健律执办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没有具体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据县司法局医疗机构提交相关材料或部门间函询及部门间网络核验力、理。15不涉及非法集资证明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具体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依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盐池县 人民 政府 第一批 取消 部门 证明 事项 清单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