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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焊接质量管理办法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办法规定了XXXX公司承接的发电设备受监焊件及其它设备的焊接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发电设备受监焊件及其它设备的焊接质量。1.2 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承接的发电设备受监焊件及其它设备的焊接质量管理工作。2总则本管理办法规定了锅炉维修中受监焊件及其它发电设备的焊接相关人员职责、权限、受监焊件的焊工艺规程、焊接材料的管理、焊接人员上岗要求。3职责和权限3.1 焊接责任工程师负责组织受监焊件的焊接文件编制和焊接工艺评定,保证编制的焊接文件符合图样、规程、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对焊接文件的正确性、统一性、完整性、工艺评定的可靠性和正确负责性。3.2 焊接责
2、任工程师负责提出培训计划,公司生产技术部主办、人力资源部协办负责焊工技能培训I,公司焊工考试委员会负责焊工技能资格评定、管理和钢印发放。3.3 物流中心负责焊接材料采购,材料责任工程师审核并批准入库,材料管理员负责标识、贮存及发放。3.4 质保工程师对焊接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重要项目焊接工艺评审和审批,负责组织对重大不合格品的调查和处理。3.5 质保工程师、工艺责任工程师、检验与试验责任工程师、设备管理责任工程师和检验责任工程师的岗位序列要求和职责详见公司TSG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4控制要求4.1 焊接质量控制流程图见下图焊接质量控制流程图4.2 焊工资格和焊工培训、考试:4.2.1
3、焊工必须经过焊接理论基本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并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考试与管理规则要求考试取得由市技监局颁发的相应项目的合格证后,方可进行合格证书范围内的焊接工作。4.2.2 由焊接责任工程师负责对焊工资格证进行审验,并及时更新合格焊工登记表。焊工资格证的有效焊接项目必须覆盖该焊工实际施焊的焊接项目,否则即视为无证上岗。焊接前,焊接责任人应认真检查、核实每名焊工的焊接资格证原件。423对于临时聘用的焊工,焊接责任人应保持其焊接资格证原件,直至该焊工离开生产部门为止。4.2.4 焊接责任工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或全部焊工进行现场技能考试,以确认其焊接技术水平
4、。对于焊接技术水平明显不适于进行受监部件焊接的焊工,焊接责任师有权取消其施焊资格。4.2.5 公司内部焊工的培训、考试等遵照TSG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及公司的SEPGC-QHSE-CX21员工能力培训管理标准文件规定内容进行。4.3 焊接材料控制4.3.1 物流中心采购的焊接材料如焊条、焊丝、铝棒、氮气、氧气、乙焕气、混合气和焊剂等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标准)。钢材、焊条、焊丝等均应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质保证书。质量合格证,质保证书必须有生产单位质检章和销售单位公章、销售单位经办人签章方为合格有效。凡质量合格证、质保证书无生产单位质检章和销售单位公章、销售
5、单位经办人签章,不可使用。4.3.2 焊接材料的入库验收、贮存及发放应按公司焊接材料入库管理制度执行(见公司TSG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度)。4.3.3 经检验合格入库的焊接材料,必须按品种、牌号、批号、规格及入库日期分类贮存,并挂以合格标记,注明焊材的牌号、规格、批号及检验号等内容。4.3.4 焊材库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干燥按要求控制一定的温度和湿度。4.3.5 焊接材料发放前,应按规定进行烘焙,并做好烘焙记录。4.3.6 焊条发放:焊材库保管员须在焊材发放记录卡上登帐记录,以备查证,保管员应对焊材发放的正确性负责。4.3.7 焊接材料的更改或代用须经焊接责任工程师签字,报质保工程师批准。4.2
6、电焊条的贮存421各类电焊条(焊丝)必须分类,分牌号存放,重要焊条应做好色标,避免混淆。4.2.2 电焊条必须存放于通风,干燥的库房内。4.2.3 电焊条必须垫高0.3M以上分层堆放。424电焊条堆放距墙应大于0.5M,以防受潮变质。4.2.5 库房温度应保持10。C以上,相对温度保持50%o4.2.6 电焊条(焊丝)入库前必须有生产厂方质量保证书。4.2.7 各类电焊条(焊丝)应有专人保管,发放并做好记录。4.2.8 管理员应定期对库房的各类焊条检查,如发现过期变质的焊条严禁发放,并及时处理。4.2.9 各类电焊条在发放使用前必须经过烘焙处理。4.3 电焊条的烘焙:4.3.1 烘焙前应对电焊
7、条进行检查,如发现生锈、药皮裂开、霉变的焊条不能使用。4.3.2 电焊条进烘箱应分层堆放整齐,堆放厚度应小于4焊条直径。4.3.3 焊条应随用随烘。4.3.4 焊工领出焊条后必须放在保温桶内施焊过程中做到随用随取,焊工完工后应将当班剩余焊材退回焊材库。4.4 焊接工艺文件的编制与审定4.4.1 焊接工艺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与工程焊接有关的内容以及专门编制的焊接工艺卡(包括焊接返修工艺卡)等。4.4.2 焊接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由焊接责任工程师编制,质保工程师批准。4.4.3 焊接工艺卡的编制与审核:由焊接专业人员编制,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4.4.4 返修焊接工艺的编制与审批:焊
8、接返修工艺,由焊接专业人员编制,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批。4.4.5 焊接工艺卡是直接指导焊工操作的焊接工艺文件。焊接工艺卡应发至焊工个人,也可在焊工的操作场所挂牌或张贴明示。4.5 焊接工艺评定4.5.1 焊接责任工程师应尽及早掌握锅炉维修工程中与焊接有关的技术参数,如基本金属和焊材的材质、牌号、规格、产地、生产厂家、焊接接头的形式和种类等,以便为可能需要进行的焊接工艺评定工作留出必要的时间。如果公司已有的焊接工艺评定项目不能完全覆盖焊接项目,或新工艺评定标准提出新要求时,则必须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或项目增补(并重新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和工艺评定报告)。4.5.2 焊接工艺评定项目应由焊接责任工程师确定
9、。既要满足焊接施工的需要,又要考虑到公司焊接工艺评定的整体覆盖面。4.5.3 焊接工艺评定必须在检修项目正式施焊之前完成。焊接工艺的评定程序、试件及试样的制备、检验和试验方法及其合格指标等,应符合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规程或新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4.5.4 焊接工艺评定的一般程序:4.5.4.1 确定焊接工艺评定项目;4.5A2焊接责任工程师组织材料准备工作及材料检验工作;454.3由焊接专业人员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经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4.5A4焊接专业人员应安排熟练焊工按焊接工艺指导书的规定焊接工艺评定试件。施焊前,焊接作业员必须检查试件和焊材,确认材料质量
10、证明书齐全、正确,坡口尺寸符合要求后,监督施焊,并如实记录焊接参数;4.5A5试件焊接完毕之后,焊接专业人员应对试件进行焊缝外观检查,并进行记录;4.5.4.6对于有焊后热处理要求的试件,应在焊缝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焊后热处理。由焊接专业人员编制无损检测委托单,经热处理责任工程师确认后,进行热处理作业,并出具热处理报告,热处理报告须经热处理检测责任工程师确认;4.547对于有无损探伤要求的试件,应在焊缝热处理检查合格后进行无损检测。由焊接专业人员编制无损检测委托单,经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确认后,进行无损检测检验和试验,并出具无损检测报告,无损检测报告须经无损检测责任工程师确认;4.5A8焊接责任工
11、程师按NB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规程及其相关规范的要求组织加工试样,试样加工完成后,焊接责任工程师应对试样的加工质量进行检验确认。4.5A9焊接专业人员编制理化性能试验委托书,经理化责任工程师确认后,连同试样交试验单位进行理化试验。理化试验单位按要求对试件进行理化检验后,出具理化试验报告,同时交回试验后的试样。理化试验报告经理化责任工程师确认后有效。4.5.4.10检验结果存在不合格项目的处理方法如果在焊接试件的检验过程中有一项不合格,则此次焊接工艺试验失败。焊接专业人员应分析原因,可会同焊接责任工程师,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制订新的焊接工艺指导书,重新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实验。如果
12、反复试验均未取得成功,或即使焊接试验成功,但焊接条件很苛刻,则说明材料的焊接性能很差,应建议业主变更母材材料品种,保证压力管道安装质量。1.1.5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的编制、审核和批准焊接专业人员应汇集、整理所有的记录和检验报告。如检验结果全部合格,则据此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并重新编制焊接工艺指导书,由焊接责任工程师审核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生效。焊接工艺指导书下发至施工部门,以指导现场相应项目的焊接作业,确保焊接的质量。1.1.6 焊接工艺评定资料的保存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原件连同各项检验、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由公司生产技术部保存,使用者可复印副本。试样交焊接责任工程师。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及相关资料、
13、试样的保存期限与该评定报告的有效期相同。4.6 焊接设备控制在正式施焊之前,焊工应配合设备责任工程师对所使用的焊接设备进行检查和试焊,以确认焊接设备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必须向设备责任工程师说明,在设备问题解决之后,方可投入使用。4.7 计量器具控制在正式施焊之前,焊工应配合计量责任工程师对所使用的焊接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以确认是否完好。如发现问题,必须向计量责任工程师说明,在问题解决之后,方可投入使用。4.8 焊接过程控制4.8.1 焊接技术交底焊接工艺员应对上岗焊工和有关人员进行焊接技术交底,使其充分了解焊接工艺要求。应做好技术交底记录。如果在施焊过程中出现焊接工艺变化、焊工人员变化等因素,
14、则须进行二次或多次的技术交底。4.8.2 焊接环境控制4.8.2.1 施工现场应由专人进行气象和焊接环境监测,并进行记录。4.8.2.2 焊接环境要求:(1)现场焊接时,如环境温度低于0。C时,应符合焊接工艺文件的规定;(2)相对湿度大于90%不得进行焊接作业;(3)雨、雪环境时不得露天焊接。4.823应有足够的光线。4.8.2.4 焊接环境应符合安全卫生要求。4.8.3 焊接工艺纪律监督和施焊记录的管理1.1.1 1焊工必须按相应的焊接工艺指导书的要求进行焊接。1.1.2 遵守工艺纪律是保证焊接质量的重要环节。焊接责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应严格监督工艺纪律的执行情况。对不遵守工艺纪律的焊工应及时
15、提醒其改正。对于严重违反工艺纪律的行为,须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作业,并向质保师报告,并研究是否有必要对有关的焊口增加检测项目或采取其它技术措施。1.1.3 焊工应做好焊前检查工作,如坡口尺寸、坡口清洁情况、焊材的清洗、烘干情况、焊接环境等,确认其符合工艺要求后方可施焊。实际施焊的焊接工艺应进行记录。1.1.4 .焊工在施焊过程中如发现有母材存在夹层或空洞、焊材工艺性能突然变化等异常情况,须立即停止施焊,并向焊接责任工程师报告,在到正式指令后方可继续施焊。1.1.5 由焊接检验人员记录实际的焊接工艺参数,经检验责任工程师确认后作为交工技术资料内容。1.1.6 施焊完毕并经自检合格后,打上焊工代号钢印或做好相应的焊口记录。1.1.7 手工电弧焊双面对接焊缝,单侧焊接后应进行背面清根。当采用碳弧气刨清根时,清根后应采用砂轮修整刨槽和磨除渗碳层,并应采用目视、磁粉或渗透检测方法进行检查。4.9 焊接检验4.9.1 自检和专检焊接检验分自检和专检。自检:由焊工负责。在焊口焊接完毕之后,施焊焊工应及时清理药皮,目视检查焊缝外观质量。对超标的焊接缺陷(如咬边、焊瘤等)进行修磨和补焊。专检:由专职质量检验员负责。在焊工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专职质量检验员进行焊缝质量检验,并做好记录。4.9.2 当规定对焊口进行热处理或无损探伤时,应在焊缝外观质量检验合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