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的通知(.docx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的通知(.docx(8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的通知(昆政办(2023)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4日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21条措施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17条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2、结合昆明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措施:一、稳定政策性岗位规模。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稳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充分考虑高校毕业生就业需求,合理确定招录(聘)时间,优化录用流程,为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提供便利。稳定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指导企业规范发布招聘信息,推动公开招聘。支持承担各类重点科研项目的驻昆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扩大科研助理岗位规模。(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科技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二、挖掘基层就业岗位。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需求,统筹开发基层就业社保、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社会工作、
3、司法助理等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根据实际适当扩大“三支一扶”计划、农村特岗教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招募规模。实施“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落实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对接驻昆高校,在社会工作服务平台中打造“研究生工作站”、“大学生研学实践基地”、“双交流基地”等“政社校”合作平台。对到昆明市艰苦边远地区、边境基层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可按照规定提前转正定级。(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
4、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三、鼓励市场吸纳就业。对经营主体、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县(市)、区以下,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昆明市域内各类园区和招商引资落地企业当年招用城乡劳动者、昆明市域内非国有企业当年招用昆明市户籍城乡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6个月(含)以上,按每人700元的
5、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企业缴费部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四、增加就业见习岗位。实施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科研项目等设立见习岗位,每年募集就业见习岗位1万个以上,按照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20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再提高600元/人月。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6、,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团市委、市工商联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五、引导服务乡村振兴。对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昆明辖区内乡镇、村企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基层服务期满6个月的(从2023年1月1日起计算),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基层就业奖补。对毕业3年内有意愿到昆明市行政区域内乡镇、村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各类职业、创业培训的,参照脱贫劳动力补贴标准给予职业(创业)培训补贴。对毕业5年内,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企业或初次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并担任法
7、定代表人的大学生,给予企业最长不超过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六、吸引来昆留昆就业。实施“十万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计划”。对毕业后1年内首次落户昆明的高校毕业生,按IoOO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就业,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毕业生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对选择到中国老挝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就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受用人单位类型限制。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来昆留昆就业创业的,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
8、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普通高校本科生每人8000元、5000元、3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租房补贴,对选择到中国老挝磨憨一磨丁经济合作区就业创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在此基础上按照每人增加2000元标准给予支持。对在昆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昆就业且与用人单位(不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在昆明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昆明首次购买商品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财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昆明市 人民政府 办公室 印发 关于 进一步 推动 高校毕业生 青年 就业 创业 21 措施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