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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MZGC202327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麻栗坡县民族中学校园内栽种县花县树项目发包人(简称甲方):麻栗坡县民族中学承包人(简称乙方):麻栗坡县兴园苗木种植基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麻栗坡县民族中学工程施工合同甲方:麻栗坡县民族中学乙方:麻栗坡县兴园苗木种植基地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我省涉企保证金目录的通知(云工信企服2017716号)和麻栗坡民族中学关于印发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20231)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第一条项目基本概况1.1项目名称麻栗坡县民族中学校园
2、内栽种县花县树项目12项目地址麻栗坡县民族中学校园内1.3 项目内容(1)在学校校训前后栽种20盆县花(墨兰),学校“三风”边栽种9盆县花。拉腐殖土用学校采购的花盆进行栽种。(2)办公楼前荷花池边花台原有大叶罗汉松树移栽到阶梯教室1前面绿化带内,15个花台内拉腐殖土栽种县花。(3)从乙方苗圃里起挖十棵县树(凤凰树),移栽到女公寓后石围墙外。1.4 项目工期2023年I1月11日至2023年11月20日。1.5 质标准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保证项目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合格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1.6 质保期限自在质保期内本项目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17
3、项目金额序号项目名称单位工程量单价(元)小计(元)备注1县花盆4480.003520.002县花栽种普工20150.003000.003县树和移栽棵10500.005000.00合计(元)11,520本项目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伍佰贰拾元整(:11520.00),包含材料、垃圾清运、人工、施工综合、现场勘查、税金、其他等费用。1.8 资金来源本年度水费预算调整支付。1.9 项目意义根据文山州县(市)树、花示范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学校实际,学校决定在校训三风边栽种县花在女公寓后石围墙栽种凤凰树,美化校园环境,共建“绿美文山工共护绿色家园。第二条双方权利义务2.1 甲方2.1.1 下达施
4、工任务及质量要求,负责落实项目经费。2.1.2 成立项目管理、监督、实施和验收小组,对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进行过程性监督检查,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更改洽商、签证等工作,负责审定工程预算、决算。2.1.3 安排项目管理员负责协调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宜。2.1.4 负责组织项目验收。2.2 乙方2.2.1 指派杨兴荣为施工场地安全代表,按要求组织工人安全施工,保证工人安全,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施工可能现场出现的所有事情。2.2.2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环境保护规范,科学、规范、安全、文明施工,对所有施工作业及方法的适当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负全责,材料运输及施工过
5、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2.2.3 做好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虫叮蛇咬、杂木倾倒折枝带来的所有安全隐患的防范工作,做好消防、卫生及杂木杂草清运工作。施工结束后,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清理,做到工完场清。2.2.4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超预算施工,否则所需经费由乙方自负O2.2.5 项目质保期限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及时维修更换,维修更换经费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2.2.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损失;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可顺延。2.2.7 乙方施工期间必须对施工场地进行安全防护,设置醒目安全的防护措施,发
6、生的安全事故由施工方全权负责,以确保项目质量达到国家或行业施工合格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2.2.8 乙方必须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等保险,保证工人权益。第三条项目验收结算3.1 乙方按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施工,接受甲方代表监督。项目完工后,通知甲方验收项目。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返工费由乙方负责。3.2 甲方自接到乙方申请验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3.3 项目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项目价款。因自然灾害、疫情影响、政府财经政策变动等情况不能按时支付项目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违约争议解决4.1 甲方双方发生争议或矛盾纠纷时,在不影响工
7、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和仲裁,调解裁决无效,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4.2 任何一方未完全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偿付对方合同总金额3%的违约金。第五条附则5.1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施工中遇到特殊情况,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可签订补充合同或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或条款是本合同的重要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2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正面章和骑缝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5.3 本同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栏与日(工)期栏为手写体。5.4 本合同共鱼页,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单位地址:麻栗坡莱溪开发区学府路109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0876-662318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麻栗坡支行银行账号:2506066229021993233纳税人识别号:125326244323450103签订地点:麻栗坡县民族中学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电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纳税人识别号:签订地点:麻栗坡县民族中学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