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共享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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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和信息共享制度1. 目的:规范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对计算机网络及信息资源的管理,保证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和网络、计算机及附属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电子数据的管理。3. 职责:3.1 负责医院信息化整体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网络的构建和维护;负责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的选型和升级工作。3.2 负责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方案的设计。3. 3其它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计算机网络设备及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工作。4. 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相关配套设施(含网络)及软件构成的,根据规则完成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传输
2、、检索等功能的人机系统。5. 信息化建设规划5.1 规划原则:整体规划、分步实施、适度超前、局部完善、集中管理、资源共享。分段完善大网络的建设,避免重复投资。5.2医院信息化建设规划由计算机负责人编制,院办公会核定,分管副院长或院长批准后实施。5. 3医院所属各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方案必须报计算机负责人,纳入总体规划后,方可实施。6. 4总务科负责医院驻地所有新建、改建工程中网络接入和信息点设置的问题,计算机管理部门配合执行。7. 安全管理7.1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使用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科室领导负责本科室的计算机系统的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具体承办。6.2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
3、按相关规定要求执行。6.3网络系统中的全部数据资源、信息均为秘密级,任何个人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移和泄露。6. 4医院局域网不提供出口登录Intcet,严格内外网物理隔离。7. 5严禁非工作需要访问Interneto8. 计算机及网络8.1 设备使用管理8.1.1 计算机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各类信息资源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对新增、报废以及调配的设备,应及时更新台帐。7.1.2各部门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进行管理,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并应保证计算机设备上各种标签,特别是封帖的完好。7.1.3计算机的使用,应按照规范的操作步骤,做到正常的开关机;其它附属设备也必须按照设备使用说明进行操作。7
4、. 1.4医院所属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统一配置和调拨,各使用科室和个人应在指定地点,按规定要求使用,任何科室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更改设备安装位置。如需更改,需报计算机管理部门批准并备案。7.1. 5各部门使用的计算机及其它网络设备出现故障时,不得擅自开机维修,更不得私自更换部件。应及时通知计算机管理部门,由维修技术人员予以维修并登记备案。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使用科室自行承担。7.1.6因机构变动或人员调动,原使用的计算机和网络设备不得带走。7.1.7医院驻地需动土或房屋维修、装修时,必须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确认地下及地面上无网络线路,在动土证或派工单上签字后,方可施工。7.2计算机及网络设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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