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
《《深圳市盐田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盐田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深圳市盐IH区民政局关于深圳市盐IH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养老保障和为老服务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要求,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机遇,打造老有颐养民生幸福标杆城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深府办函202369号)等关于社区养老服务建设规划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社区养老设施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健康发
2、展,我局起草了深圳市盐田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和过程(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必然要求。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深度发展,养老已经成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迫切期待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就养老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做好养老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让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制定管理办法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养老工作的根本保障。(二)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
3、务事业和产业已经成为国家的重大决策和长期战略。近年来,中央、省、市相继出台政策文件就社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提出明确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广东省养老服务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养老服务条例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民2018132号)等文件明确规定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四同步”,即“养老服务设施要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不少于750平方米的建筑规模;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
4、的,应当通过购置、置换的方式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制定管理办法是我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辖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具体措施。(三)养老事业发展和破解养老服务发展瓶颈的需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构建高水平“1336”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深府办函202369号)文件明确了深圳市率先建设区、街道、社区、家庭等四级养老服务体系。对街道长者服务中心、社区长者服务站的数量、面积、功能、场地等提出规定,到2025年底,实现全市所有街道长者服务中心IO0%覆盖,所有老龄化社区长者服务站100%覆盖(我区目前有4个街道,8个老龄化社区)。截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深圳市盐田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 盐田 社区 养老 服务 设施 建设 运营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