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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我县“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聚焦解决“四好农村路”发展中管好、护好的短板问题,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市有关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深化农村公路管养体制改革,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通过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建立体制顺畅、权责清晰、齐抓共管、运转高
2、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运行机制,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快速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交通运输基础保障。二、工作目标(-)到2023年,基本建立“县级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协同、镇村尽责、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和县、镇、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支出全额纳入县级人民政府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农村公路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里程不低于5%,技术状况中等及以上比例不低于85%o(二)到2035年
3、,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保持良好状态,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三、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各镇和有关部门按照以下权责清单,做好相应工作。(一)落实县级主体责任县政府是本辖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责任主体。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明确县、镇两级相应机构承担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负责筹集和管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制度,将农村公路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着力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监督
4、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拟订有关农村公路政策,编制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对养护项目、养护质量、进度负总责,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路政管理和路产路权保护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并加强对养护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积极支持、引导、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具体承担县道的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二)镇村级履行镇村道管护职责各镇具体负责辖区内乡道、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落实乡级农村公路管理专职人员,将乡村公路安全保护工作纳入执法机构职能。负责筹集乡村道管理养护配套资金,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相关制度,组织好乡村
5、公路管理养护和安全应急工作。指导和监督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居)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方式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四、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一)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渠道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资为辅的资金筹集机制,其资金来源:1、国家补助的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2、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财政性资金;3、村(居)民委员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筹集的用于村道养护的资金;4、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利用农村公路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的资金;5、通过其他方式筹集的
6、资金。(二)强化养护资金保障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应纳入县财政预算,按规定用好均衡性转移支付等相关政策,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政府一般债券重点支持范围,保证农村公路正常养护。建立与农村公路里程、地方财政、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年限不超过5年。县财政根据批准的农村公路规划里程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列入预算:1、日常养护补助资金。按照不低于县道每年IOooO元/公里、乡道每年5000元/公里、村道每年3000元/公里的标准安排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5812万元,详见下表:序号道路分类里程(公里)补助标准(元/公里)补助金额(万元)备注1县道222100002222乡道3
7、9250001963村道5443000163.24合计581.22、养护工程配套资金。每年安排省补资金的30%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工程配套补助(省补资金353万元,配套资金105.9万元)。3、应急保障资金。每年应安排不少于50万元应急保障资金,用于农村公路的水毁和冰冻雨雪应急抢险抢修补助。(三)加强养护资金使用监管1、省级补助资金依照规定安排使用,专项用于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预防性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2、日常养护资金由县人民政府安排,专项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管理工作,不得作为机构运行和管理人员经费。3、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一移交(BT)模式,严禁以
8、“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有关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企业、个人等社会捐助或者利用农村公路绿化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须接受社会监督,并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布。4、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各级财政、审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四)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要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鼓励各镇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
9、捆绑招标,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镇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五、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一)建立群专结合的农村公路养护模式分类有序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各等级公路的大中修等养护工程向社会公开,依法采取招投标选定养护作业单位,采取专业化养护。推行零星小修与日常保养划片区捆绑招标。鼓励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鼓励采用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
10、为困难户提供就业机会。对等级较低、自然条件特殊等难以通过市场化运作进行养护作业的农村公路,可采取个人(农户)分段承包等方式进行养护。(二)健全农村公路路长管理网络健全县、镇、村三级农村公路路长体系及路长巡查制度、通报制度、考核制度,切实发挥路长职能。探索将农村公路管理纳入乡村网格化管理体系,发挥条块结合、多方参与、资源共享、到边到底的基层网格化管理优势,做好农村公路管理保护工作。(三)加强公路管理和保护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办法,推进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和保护模式。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县有路政员
11、、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四)开展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按照“公路基础好、路域环境美、服务效果优”的标准,以旅游景点、美丽乡村等重要节点的通达线路、串联循环线路等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向质量效益方向发展,为加快发展全域旅游、特色产业、建设美丽乡村提供更高品质的交通基础设施。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统筹领导,落实相关责任各镇和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二)加强监督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各镇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要建立健全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考核机制,明确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严格实行目标考核,重点监督考核责任落实、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等情况,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养护工程资金分配等方面。要加大对各镇、村(居)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三)加强政策宣传,确保改革到位明确改革时间节点,细化政策措施,注重政策宣传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