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区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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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衢江区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优化土地要素合理配置,扩大农业有效投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效益,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关于推进农业标准地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41号)、关于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农政发(2023)8号)要求,结合我区乡村产业发展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耕地保护、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为先导,按照积极稳妥、分类指导、依法依规、属地管理的原则,构建农业标准地改革目标体系、政策体系、工作体系、评价体系(以下统称四大体系),兼顾供
2、给端和投入端控制性指标,实行农业标准地供给,加强农业项目投资招引、农用地生产经营监管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联动推进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科技强农、机械强农行动,耕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为农业现代化先行夯实基础。(二)目标任务建立农业标准地规范管理全流程,完善农业标准地控制指标和政策支持体系。完成农业生产布局规划编制,精准把握农业标准地项目发展方向。实现农业生产力布局优化,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田园美丽,生产高效安全,粮食生产功能区“非粮化”有效遏制,粮食生产稳定发展。探索集成农业标准地建设标准,培育集成农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基地。加强农业标准地招商,着力提升改革质量效益
3、,推动主体用地从“找政府”向“找市场”转变、项目招商从“单向选择响“双向选择”转变、农业发展从“低端低效响高质高效”转变,全力打造农业标准地改革衢江样板。到2023年底,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认定农业标准地1万亩,创建市土地流转示范村15个,建设农业标准地高质量示范基地2个;到2024年底,认定农业标准地2.5万亩,创建市土地流转示范村30个,建设农业标准地高质量示范基地5个,建立区、乡两级农业标准地招商平台,建立农业标准地调查评估、土地流转、经营主体信息数据库,招引纯农业项目10个以上。二、改革举措和主要任务(一)优化农业生产布局。以农业标准地改革为抓手,围绕“粮食、蔬菜、水果、食用菌、中
4、药材、茶叶”等6大主导产业,规范农业发展空间,强化农业主体功能,有效配置人力、财力、物力和农业科技等资源,优化农业生产模式,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力布局规划。注重顶层设计,以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为第一目标,强化全链条规划,对上下游产业关系和生产、收购、运输、销售环节进行一体化控制。围绕农业标准地建设目标,匹配地区的比较优势以及气候、水文、地理、环境等条件,合理布局农业标准地区块和产业空间,实现效率最大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林业局、区供销社)(二)分类优化农业标准地两项标准。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粮食生产功能区管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耕地类型和产业发展实际,对农业标准地分级分
5、类:一类农业标准地(粮食生产功能区),主要以粮油作物为主,确保至少种植一季粮油作物;二类农业标准地(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种植粮油作物;三类农业标准地(一般耕地、园地、未利用地),可以种植多年生农作物;推动三类农业标准地向休闲观光农业、畜牧养殖业延伸。按照一类、二类、三类标准地制定农业标准地改革中涉及供给端和需求端的两项标准清单。从流转规模、基础设施配套、用途方式等方面完善供给的净地出让标准。从投入产出、设施装备、能耗排放、生态环保、放心农业标准、带动效益等建立不同类型农业标准地招引项目标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资规分局、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三)加快推进土地集中连片流转。鼓励村集体
6、在农户自愿基础上,通过入股、租赁等形式预流转农户手中承包地经营权。灵活采取土地互换、土地入股、确权确股不确界等方式,妥善处理“夹心地”“插花地”等问题。持续开展土地集中连片流转示范村培育,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适度有序推进整皈整组整村连片集中长期流转,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探索土地流转风险保证金制度,收取标准为流转土地年租金总额的1倍至3倍,风险保证金重在防控土地流转风险,确保流转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利益不受损。建立“备用地”制度,预备用地不少于总流转面积的5%,用于满足部分“流地”农民种地需求,和妥善解决土地承包期到期后部分“流地”农民不愿继续流转问题。完善土地流转经营权证抵
7、押贷款机制,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拓宽农村融资渠道,有效解决农业经营主体“抵押难、担保难”问题。(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资规分局)(四)开展“标准地”净地建设。整合各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农田输配电为基础,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实行小田变大田、弯变直,提升农田宜机化水平。在符合土地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农业“标准地”产业空间设施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有效配置资源。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鼓励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进一步保障农业标准地项目等用地;盘活闲置宅基地和
8、闲置住宅用于农业标准地项目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等二三产业配套。围绕农业标准地项目,合理配套设施农业用地,对于综合性的重大农业标准地项目,配套一定数量的建设用地。支持区属国有企业参与土地连片流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村集体开展农田基础、农产品市场流通与加工、冷链物流仓储以及储备调控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经营主体“以租代建”,打造轻资产经营模式。(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区资规分局、区国资中心、区两山合作社、区水利局)(五)开展标准地高质量示范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地高质量示范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农业科技化创新和数字化转型,利用新技术对传统农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改造,提高农业综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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