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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家庄郊区肉禽买卖协议(3篇)石家庄郊区肉禽买卖协议(精选3篇)石家庄郊区肉禽买卖协议篇1卖方买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标的名称品种养殖地日龄数量单位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合计金额:大写:小写:第二条质量标准1 .交付的肉禽应符合以下标准:。2 .甲方应提供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3. o第三条价款支付按下列第项支付价款。1 .即时结清。2 .乙方应于肉禽交付之日起日内付清。3 .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甲方定金元肉禽交付后日内付清价款,定金抵作价款或返还。4. o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1交货时间:年月日。2 .交
2、货地点:。3 .交货方式:以下列第方式交货。由甲方送货到。由乙方自行到提货。其他:。4 .运费承担:。第五条验收1 .以下列第项方式验收。交货时在交货地验收:由乙方抽检肉禽,并开具验收单据。2 .途损约定:。3 .第六条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式1乙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肉禽的品种、数量、质量、日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应在天内向甲方提出异议。4 .甲方在接到乙方异议后,应在天内负责处理。5 .o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交付的肉禽品种、日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2 .甲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付肉禽价款的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天,致使乙方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乙方可解除合同。3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价款的,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4 .其他违约责任:。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第九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银行帐号银行帐号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石家庄郊区肉禽买卖协议篇2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坐落:市区。地号:幢号:室号:。2 .房屋登记簿记载所有权证编号:。3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编号:。4 .产权
4、登记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登记附记:阁楼汽车库自行车库。5 .房屋用途:。6 .建筑结构:。7 .房屋建成年份:年。第二条:房屋其它情况。1该房屋其它所有权证状况为下列第项。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其它所有权证。2该房屋登记簿记载其它所有权证号为,出卖方保证已就该房屋出卖事由征得其他各位所有权人的同意。2.房屋抵押状况为下列第项。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设定抵押权。2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设定抵押权。出卖方承诺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解除该抵押,并注销相应的抵押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3.房屋租赁状况为下列第项。1出卖方保证该房屋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并未租赁给他人。2该房屋
5、在本合同生效之前已经租赁给他人。出卖方保证相关承租人已经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卖方承诺在房屋交付前解除所有租赁关系,并注销相应的租赁登记,相关费用由出卖方承担。4.房屋物业管理状况为下列第项。1该房屋目前由负责物业管理。2该房屋目前尚未纳入物业管理范围。5.随同该房屋同时转让给买受方的房屋附属物品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第三条:房屋价款。该房屋的价款为人民币元整。买受方实际支付的房屋价款应当等同于出卖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第四条:房屋价款应当在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按照相关规定缴入相应的房产交易资金托管账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获准以后,出卖方按房产交易资金托管有关规定收取房屋价款。房屋价款具体支付方式
6、约定为下列第款。1一次性付款: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整。2分期付款: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买受方于年月日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支付人民币元整。3贷款支付:4其它方式:第五条:买受方逾期付款违约责任。1买受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
7、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房屋价款应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买受方逾期相应房屋价款实际缴入规定交易资金托管账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在年月日前,若因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受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退房退款,撤销
8、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并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1买受方不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2O第六条:房屋交付。买卖双方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下列第款。1年月日。2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3房屋使用权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天。出卖方应当于上述日期前腾空该房屋,并书面通知买受方进行验收。买受方应当在出卖方验收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会同出卖方,共同对房屋及其本合同附件一明确的房屋附属物品状况进行查验。查验情况符合双方约定的,出卖方应该当场将该房屋和房屋附属物品以及房屋钥匙移交给买受方,以示房屋交付。毁损、灭失风险责任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买受方承担。由于买受方原因,未能按期
9、交付房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第七条:出卖方逾期交房违约责任。出卖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期限将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给买受方的,按逾期时间处理如下:1.逾期不超过天,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解除合同。自买受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39%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
10、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至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实际交付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第八条:房屋维修基金状况为下列第款。1出卖方未曾交付过该房屋维修基金。需要补交的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W出卖方承担。K212出卖方已经交付的该房屋维修基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KU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无偿划转到买受方名下。K22买受方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按该房屋维修基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如数支付给出卖方。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参照本合同第五条处理。第九条:出卖方承诺已如实陈述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以及附件一中房屋的有关情况
11、,保证没有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优先购买权纠纷。如因出卖方上述承诺或保证失实,致使本合同生效以后发生房屋基本情况或其它情况纠纷、权属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的,出卖方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交付标准的承诺。房屋交付时,本合同第一条及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品出现损坏或灭失,经买卖双方当场确认的,按照下述第款方式处理。1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天内,出卖方按照损坏或灭失部分的价值向买受方支付赔偿金买受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付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且出卖方未按本款约定期限支付赔
12、偿金的,出卖方应当在买受方告知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向买受方支付双倍赔偿金。2o第十一条:出卖方关于房屋原有户籍迁移的承诺。本合同生效之前出卖方落户于该房屋的相关户口。出卖方保证自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将原先落户于该房屋且买受方不同意保留的所有户籍关系迁出。逾期迁移原户口的,自本条约定的迁移原户口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原户口实际迁移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造成买受方其它损失的,出卖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关于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约定。自买受方付清房款之日起天内,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如因一方责
13、任,致使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责任方应当按逾期时间承担以下违约责任造成对方其它损失的,责任方另行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属于出卖方责任的,处理如下: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天后,买受方有权退房。自买受方退房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出卖方将已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品价款如数退还给买受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要求不退房的,经买受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
14、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出卖方按天向买受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属于买受方责任的,处理如下:逾期不超过天,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天后,出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出卖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到达之日起天内,买受方将房屋及其附属物品退还给出卖方,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的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买受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方同意,自本条约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期限之第二天起,
15、至实际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买受方按天向出卖方支付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房屋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三条: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约定。1该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2.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以后,买卖双方应当共同向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该土地使用权原来为非出让类型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时需要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1出卖方承担。2第十四条:关于买卖税费和其他相关权益的约定。1房屋买卖过程中应当缴纳的有关税费,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1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分别缴纳。22.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按下列第项方式处理。1买卖双方均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代理本房屋买卖事宜,无须承担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2买卖双方各自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分别承付相应房屋买卖居间代理佣金。33.物业管理费和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房屋交付以前发生的应当由出卖方承担,房屋交付以后发生的应当由买受方承担。4.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获准以后,买受方即依法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全部权利。买卖双方应当在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天内,共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物业管理和相关配套设施的过户手续。第十五条:房屋交付以后,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