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综合基础知识真题汇编【2012年-2022年考试版】(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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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综合基础知识真题汇编【2012年-2023年考试版】(二)1、单选题为全面落实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我省自2005年启动实施“两湖一河”碧水行动计划。“两湖一河”处指A:东平湖、南四湖、黄河B:大明湖、南四湖、淮河C:东平湖、南四湖、小清河D:东平湖、微山湖、黄河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Ce为有效改善淮河流域水和南水北调东线山东段水环境质量,山东省启动“南四湖、东平湖及小清河”碧水行动计划,以改善“两湖河”治污项目为总抓手,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推进流域内经济结构调整,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污染治理、污水资源化、生
2、态保护与建设等,力争到2010年底实现流域内水体清洁的F1标,确保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顺利实施。第1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2、单选题下列财产中,不能用于抵押的是:A:抵押人所有的机器B: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交通运输工具C: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上地使用权D:抵押人所有房屋,但因没有及时归还银行贷款被暂时查封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本法第三十四条第(五)项、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
3、、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担保法,因为D中的抵押人房主已经被查封,所以不能抵押。第2题所属考点-民法3、单选题关于新能源技术,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生物质能是世界能源消费第四大能源,是唯一一诉目谢生的碳源B:我国的地热资源主要分布在云南、西藏、河北等省区C:混合动力汽车属于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属于节能汽车D:波浪能是既不稳定乂无规律的海洋能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规划(2011-2023)中,混合动力汽车被归入节能汽车里,而纯电动和插
4、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则被纳入新能源汽车部分。因此C项错误。4、单选题自然科学中最早出现的学科是uA:数学B:天文学C:医学D:化学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天文学是自然科学中最早出现的学科。天文学在人类早期的文明史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如果从人类观测天体、记录天象算起,天文学的历史至少已经有五六千年了。故本题答案选Bo第4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5、单选题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聿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因为这一制度。A: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B:以人民当家作主为宗旨,真正保障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C: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D:实行民主
5、集中制的组织活动原则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参考答案:B答案解释;B。解析:之所以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因为它真正保障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的权利,它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第5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6、多选题下列哪种说法是对矛盾论的特殊性原理的具体运用.A:对症下药量体裁衣B:因时制宜因地制宜C:物极必反相反相成D:欲擒故纵声东击西参考答案:AB本题解林:【答案】AB。解析:A、B都体现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屈于矛盾论的特殊性原理的具体运用。第6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7、单选题“共产主义是没有剥削的制度,产品极大丰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按需分配,没有极大丰富的物质条件是不可能的
6、,要实现共产主义,一定要完成社会主义阶段的任务。”社会主义阶段的任务很多,但根本的一条就是。A:满足人们对物质财富的需求B:协调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C:发展生产力D:群众利益无小事,维护人民利益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发展生产力是解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的客观要求。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是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姑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社会主义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因此正确答案为C项。第7题所属考点-题库原题8、多选题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
7、向乙出售家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下列何种情况下,甲可以将家具提存?A:乙无故拒绝受领甲交付的家具B:乙搬离原住处未通知甲,甲寻访不到C:乙因车祸身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D:乙中风成植物人,尚未确定监护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依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公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另依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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