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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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试行)为更好地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市场主体培育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关于加大市场主体培育的工作要求,按照“育龙头、补链条、建平台、保要素、强集群”的思路,聚焦市场主体,实施“六大工程”,补齐短板弱项,推进实体经济不断做大做强,促进市场主体量质齐升,加快形成“中小微企业铺天盖地、龙头企业顶天立地”的多元化发展格局,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二、主要目标通过五年努力,力争实现“一跨越、两提升、三突破(一)“一跨越”:推动市场主体实现跨越式
2、发展,在2023年的基础上,市场主体年均增长15%;力争到2026年市场主体达到4万家以上,其中企业达到6000家以上。(二)“两提升”:一是龙头企业数量显著提升。力争到2026年全县产值过亿元企业达到20家,税收过千万元企业达到20家。二是“四上”企业数量显著提升。力争到2026年全县“四上”企业数量达到150家以上。(三)“三突破”:一是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实现突破。力争到2026年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40亿元。二是创新型企业实现突破。力争到2026年各类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5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和上市企业实现“双破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60家以上。三是外贸出口创汇实现突
3、破。力争到2026年全县外贸出口创汇总额突破1亿美元。三、工作措施(一)实施市场主体“育苗”工程目标任务:力争到2026年全县个体工商户注册数量达到3.2万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000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县税务局、县经管局,各乡镇)实施路径:深入开展“大众创新、万众创业”活动,鼓励开设个体工商户,成立专业合作社;进一步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降低准入门槛;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经营成本,为个体商户提供便捷高效的金融、管理培训等服务,培育壮大个体工商户。政策措施:1 .简化登记注册流程。在线办理设立、变更登记等业务,材料齐全合法的,当日办结,营业执照快递邮
4、寄。2 .支持开办个体工商户。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返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按规定享受国家一次性创业补贴和相关减免税收优惠政策。3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依法减征、免征所得税;对成功申报国家级、省级合作社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4 .鼓励和支持网络创业。对网络商户从业人员,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二)实施市场主体“个转企”工程目标任务:力争到2026年全县新增“个转企”3000家以上,企业总数达到6000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税务局,各乡镇)实施路径:围绕全县主
5、导产业,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市场主导、分步推进”的原则,设立“个转企”绿色通道,做好政策解读、业务指导等服务,支持企业建立现代化制度,加快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企业。政策措施:1支持个体升级企业。简化“个转企”登记和个体工商户注销、清税手续,引导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在不重名和不违反企业名称登记规定的前提下,转型升级的企业可延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对成立一年以上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2 .支持新办各类企业。符合国家政策的新办企业,全面落实相关减免税收优惠
6、政策;年缴纳增值税在1万元以上的,按缴纳增值税县级留存部分2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3 .培养领军企业家。在中小微企业中发掘培育一批优秀管理人才和技能人才,优先推荐参加省、州组织的企业家培养计划。4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县内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上门问策、办实事”服务活动,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优先满足“个转企”生产经营性贷款需求。(三)实施“四上”企业培育工程目标任务:力争到2026年全县“四上”企业达到150家以上,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85家、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达到44家、资质等级建筑企业达到15家、规上服务业企业达到8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科技经信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鹤
7、峰经济开发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统计局,各乡镇)实施路径:制定“四上”企业培育发展规划,全面摸底“四上”企业发展现状,建立“四上”企业培育库,把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纳入培育库进行重点培育和扶持;实行县领导包联服务企业制度,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政策措施:1支持企业进入“四上”。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其他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首次纳入的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首次进限的“大个体”给予奖励3万元(分两年兑现,第一年兑现2万元,第二年兑现1
8、万元;其间退出联网直报的,余款不再享受)。对退出后再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退出后再次纳入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万ITtjO2 .推动企业规范化发展。对财务、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的“四上”企业奖励1万元/年;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和合格以上的“四上”企业统计人员,分别奖励4800元/年、3600元/年;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和合格以上的“限上大个体”统计人员,分别奖励3000元/年、2400元/年。3 .鼓励有效投资。对当年新投产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且实际到资达90%以上的,给予项目实施主体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工业项目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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