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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教职工考勤制度为了加强劳动纪律,提高管理效率,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切实加强政风、教风和校风建设,建立起一支思想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教职工队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教职工考勤制度。一、基本要求(-)全院教职工必须服从学院党政的领导,遵守劳动纪律,保证学院政令畅通。(二)必须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认真工作,切实履行好自己应尽的职责。(三)教职工均应遵守学校的劳动纪律,严格履行考勤与请假制度,要严格遵守工作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教、旷工。(四)党政各部门和系(部)专职党政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后勤服务人员均实行坐班制。二、考勤制度(一)考勤范围教职工考勤范围包
2、括上班、上课、开会、学习、指导实习见习、辅导、值班等按规定和要求必须参加的各类工作。(二)请假制度1 .请假种类(I)事假:教职工因有私事必须请假者,经批准可给予一定时间的事假。(2)病假:教职工因病需请假治疗或休养者,必须有医院诊断书,经同意后方可休息治疗。特殊病和长期病假休满者要求上班工作,须持有医院恢复健康诊断书。(3)工伤假:教职工因工受伤,根据医院诊断书给予工伤假。(4)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给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可给假13天。原籍在*市城区以外的,可给与1至3天路途假。(5)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给假5天。
3、原籍在*市城区以外并在原籍办理丧事的,可给与1至3天路途假。(6)生育假:女职工产假90天,属于晚育并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者增加产假90天,并可给男方护理假7天。女职工怀孕不足4个月流产的,给与15至30天假期,超过4个月流产的给与42天假期。其它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7)探亲假:教职工均在寒暑假期间探亲。(8)假期内如果包含双休日、节假日,一律作为请假时间连续计算。2 .请假程序(1)各级各类人员因公因私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说明请假理由和请假期限,请病假必须提供医院的有效证明,经领导签字后报人事处备案。如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逾期不归者按旷工处理;教职工如有紧急情况
4、,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负责人说明事由,并在上班当日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对因突发病及遇有不可抗拒情形,不能先行报批的,可于事后一周内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其余非经核准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2)请假期满仍不能上班的,假满以前必须办理续假手续;(3)请假或续假满后,应及时销假。3 .审批权限(1)教职工(包括科级干部)因公因私请假,7天以内(不含7天)由各系、各部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主要领导审批,7天以上由各系各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超出一个月以上的特殊请假由各系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或书记审批。(2)副处级干部因公因私请假,
5、7天内(不含7天)由各系、各部门主要领导审批,8至30天(含30天)由各系各部门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超出一个月以上的特殊请假由各系各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或书记审批。(3)正处级干部因公因私请假,10天内(含10天)内由分管院领导审批,10天以上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院长或书记审批。(4)副厅级干部因公因私请假报书记或院长审批,并告知院党政办公室。(5)书记和院长因公因私请假,书记和院长要互相报告。特殊请假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假情况要告知院党政办公室。(三)考勤待遇问题的处理1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扣发(1)三次迟到或早退按旷工一天计。在检查中,一年累计三次
6、不在岗的行政、教辅、工勤人员按旷工一天处理。行政、教辅、工勤人员旷工一天,教师旷课一节扣发十五天基本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十五天工作业绩积分。政治、业务学习、学校集会缺席一次扣发八天基本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扣除八天工作业绩积分。按实际旷工天数累计扣发。(2)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根据国家公务员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予以辞退。(3)教职工请病(工伤除外)、事假一天扣发当月一天基本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天数计算扣发。病、事假期间不计以工时为核算依据的工作业绩积分。(4)特种病人(癌症病、麻风病、精神病)病假期间每月发放50%基本部
7、分奖励性绩效工资。2 .基础性绩效工资的扣发(1)病假期间。在职人员病假期间(工伤、癌症病、麻风病、精神病除外),连续病假两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2)事假期间。在职人员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连续事假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基础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连续事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基础性绩效工资。3 .各系、部门要以学院的制度为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考勤制度实施办法,并将其与工作业绩奖的发放结合起来。三、工作要求(-)各系、各部门上班必须实行签到制度,建立纪律情况检查和处理记录,每月认真填写*学院教职工考勤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次月5日前报送人事处。(二)由人事处、党政办和纪检监察室负责对全院的出勤和纪律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学期结束前进行普查。(三)在考勤制度的执行过程中,严禁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违规操作,一经查实则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