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产房、产科病房与新生儿科之间的患儿转接制度(三甲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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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房、产科病房与新生儿科之间的患儿转接制度1 .产科医师应向患儿家属交待病情及转科途中风险,取得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转科。2 .产房和产科的新生儿因为病情变化需转往新生儿科治疗时,须有新生儿科主治医师确定方可转科。3 .产科医护人员及时通知新生儿科作好接收准备。4 .产科医护人员护送患儿转科。5 .转科途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处理。6 .到达新生儿科后,产科医护人员应与新生儿科当班医护人员通过手腕带识别确认患儿身份,详细交接患儿的诊断、病情、相关处置及其他特殊情况。7 .交接完毕,双方及时填写交接记录并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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