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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制度为推进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深化全区“消防通道违法建筑”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堵塞占用安全通道问题,建立健全涉及消防安全隐患违法建筑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确保生命通道始终保持畅通,特制定本制度。一、联合执法范围全面查处企业擅自建造、擅自加层的违法建筑,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及占用防火间距等的违法违章建筑。二、责任分工综合执法部门:统筹实施“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行动;指导镇(街道、管委会)开展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底数摸排、拆违整治;负责违反城镇规划违法建设的执法工作。消防部门:参与“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行动;指导镇(
2、街道、管委会)开展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底数摸排、拆违整治;提供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清单;负责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建筑的执法工作;配合做好对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的认定。建设部门:参与“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行动;负责擅自改变经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备案的建筑物、场所使用性质的认定;对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彩钢板房的认定。自然资源部门:参与“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行动;指导镇(街道、管委会)开展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底数摸排、拆违整治;做好对相关部门提供清单的企业(作坊)、园区内建筑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违反规划的认定,及时向执法主体移交相关证据材料;负责违法
3、用地执法工作。应急管理部门:参与“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行动;对工矿商贸企业实施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进行移交。经信部门:参与“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行动;提供小微企业园和园区内企业清单;对小微企业园实施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进行移交。各镇(街道、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违法建筑和违章搭建底数摸排、拆违整治工作:对各部门下沉乡镇、街道的执法人员进行统筹,协调推进镇(街道、管委会)“一支队伍管执法”,具体实施“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行动。负责违反乡村规划违法建设的执法工作。三、联合执法流程1
4、.制定联合执法计划。牵头单位根据已掌握的情况和提供的企业清单等资料,结合执法检查工作实际,联合协同单位制定“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计划,要求每月集中开展不少于1次。2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由牵头单位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对接相关协同单位,商定具体检查时间、方式、参加人员、路线等事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3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检查,可将检查时间、依据、方式等内容事先向检查对象通报,督促检查对象落实主体责任、自行整改纠正。可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视情邀请专家协助开展。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应当现场发放执法检查文书,由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签字确
5、认。检查结果和处理结果依法公示并同时推送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实时记录,做到全程留痕可回溯。4 .强化分类处理。检查情况应当依法分别作出处理,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对检查中未发现问题的,予以归档;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即制止、责令改正的,依法依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并及时复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依法依规办理;发现违法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依法及时移送处理;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行业性、区域性严重违法行为和重大危险隐患,牵头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5
6、.做好违建整治。按照对有安全隐患违法建筑“零容忍”的要求,各地在相关部门对安全隐患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后,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对排查发现的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统,要立查立改,彻底消除;同时对排查发现的所有点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履行法律程序,依法集中整治到位。整治到位后,由综合执法部门和消防部门联合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核,确保处置到位,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制度是破解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随意执法和执法盲区等难题,树立执法权威、提升执法效能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联合执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现实意义,
7、按照全面覆盖、整体协同、高效规范的原则,全面推行并结合实际创新应用、提高实效。(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强化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数字化平台应用水平。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执法协作、案件移送、证据互认等工作机制。为“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全面构建“消防通道违法建筑”排查发现-分类处理-拆除整治-复查复核全流程工作闭环,确保“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巩固提升常态长效监管。(三)严格监督评价。要对“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流程监测、监督和动态评价,深入分析检查协同、任务实施、结果运用等情况及执法对象有关意见,督促监管主体切实规范履职。要按照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原则,落实“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责任,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和未依法及时公示检查结果造成不良后果、不执行或者拖延执行检查任务、检查发现涉嫌犯罪案件未依法移送等情形,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宣传引导作用,广泛宣传“消防通道违法建筑”联合执法制度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和开展成效,形成良好的社会参与和舆论导向,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要及时总结亮点经验,挖掘鲜活案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展现执法新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