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乡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 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实施方案.docx
《X乡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 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乡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 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实施方案.docx(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XX县排头乡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实施方案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进一步完善了应当不予行政处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以下统称免罚轻罚规定),明确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现就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深刻认识行政处罚法关于免罚轻罚规定的重要意义行政处罚法关于免罚轻罚的规定,体现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体现了慎罚思想,体现了执法的温度。明确各领域免罚轻罚事项,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回应了社会关切和企业发展需求,是准确把握法
2、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是切实增强企业和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二、准确把握免罚轻罚规定的适用情形和具体要求(一)免罚轻罚规定的适用情形行政处罚法规定了应当不予行政处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四种免罚轻罚情形。1.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4)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2 .当事人系初次
3、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3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4)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5)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4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此外,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违
4、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五年内未被发现的;(2)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3)行政处罚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4)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范围、不具有管辖权的;(5)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二)免罚轻罚规定的具体要求1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轻微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必须同时满足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三个条件。其中,判断违法行为是否轻微,应当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判断。2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初次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情形,必须同时满足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
5、、及时改正三个条件。其中,判断是否初次违法,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具体领域、时间、空间等因素合理确定。3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没有主观过错不予行政处罚”情形,需要当事人主动提供“没有主观过错”的证据,且达到“足以证明”程度。行政机关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结合有关客观因素、情况,综合判断当事人“没有主观过错”是否足以成立。4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既包括在行政机关尚未发现违法行为之前向行政机关主动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也包括在被行政机关调查后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违法行为。5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是指违法行为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X乡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 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实施方案 乡关 贯彻落实 行政处罚法 免罚轻罚 规定 进一步 完善 行政处罚 裁量 基准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