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细则.docx
《2023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细则.docx(17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2023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非法集资行为的监测预警、受理初核、处置和行刑衔接等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非法从事银行、证券、保险、外汇等金融业务活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第三条本细则所称非法集资,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本细则所称
2、非法集资人,是指发起、主导或者组织实施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本细则所称非法集资协助人,是指明知是非法集资,而为其提供帮助并获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第四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坚持以下原则:(-)防范为主。加强市场主体登记、互联网及广告管理、资金监测等工作,及时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并切断传播渠道。全方位开展常态化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减少非法集资的发生。(二)打早打小。采取举报奖励、大数据监测、行业排查等手段发现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及时组织开展调查、性质认定,用好处置措施,力争在萌芽阶段发现风险,在苗头状态化解隐患,防止小风险演变成大问题
3、。(三)综合治理。政府发挥主导作用,部门落实监管职责,行业协会、商会和金融机构依法履行义务,新闻媒体、人民群众主动举报或监督,构建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格局。(四)积极稳妥。根据风险程度采取不同措施,充分运用行政及法律手段,分级分类处理,努力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减少集资参与人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第五条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牵头部门。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作为牵头部门,承担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牵头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人员,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防范
4、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成员单位以外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以及个人应当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给予支持配合。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应当指定内部具体负责机构,配备与本行业、领域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按照本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及牵头部门的工作部署,配合做好本行业、领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第六条省、市、县三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本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执法设备配置应当与本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任务相适应,满足工作需要并进行规范管理。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职责:
5、(-)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监测预警机制、行政执法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等工作机制;(二)明确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三)督促、指导、协调下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四)组织宣传教育;(五)负责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六)负责线索的受理初核、处置、行刑衔接等;(七)负责预防和处置因非法集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八)按照上级人民政府要求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的其他工作。第八条各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二)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有
6、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三)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四)按照本级人民政府要求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第九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主要职责:(-)在本级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受理初核、处置、行刑衔接等工作;(二)会同所在地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建立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机制;(三)起草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规范性文件;(四)按照本级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要求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第十条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做好本行业、领域防范和处
7、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二)建立健全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开展风险排查;(三)完善本行业、领域涉及非法集资的监督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监管和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受理初核;(四)配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做好本行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等工作;(五)完成本级人民政府、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相关工作。第三章宣传教育第十一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导,本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以及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新闻媒体等单位具体承担。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形势和需要,建立
8、健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介或者载体,以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营造防范非法集资的浓厚社会氛围。同时,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第十三条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按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求,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并依法对非法集资进行舆论监督。第十四条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应当从自身实际出发,根据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特点,将防范非法集资纳入行业法治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方式,有针对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防范 处置 非法 集资 工作 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