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篇)2023年学习贯彻《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发言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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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快完善农村基本养老服务是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选择。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要求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随同印发的还有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这些政策举措为加快“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实践指引,深入落实举措,宜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发力。推动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农村地区生产、生活与乡村振兴联系紧密,二者在发展上相互促进,要积极探索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的结合点。
2、一是持续强化政府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将农村生活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纳入乡镇或者县级特殊保障名录,通过政府转移支付、多元筹资等渠道,确保必要性、刚性的基本养老服务资金得到供给保障。二是重点关注农村老年人医疗需求。通过在乡镇建立医疗服务站、医养服务中心,设置老年专科诊疗窗口等,统筹调配乡镇一级的医疗资源,解决农村老年人看病“难上加难”问题。三是加强农村适老化基础设施改造升级。结合乡村振兴实施方案,通过整治优化乡村生活环境,借助智慧信息管理平台,创建适合居家养老的生活条件。在落实乡村振兴具体任务时,优先开展解决农村生活困难老年群体的基础性服务项目,例如增设床铺助老设备、卫浴助老设备等。四是畅通
3、和规范农村老年人社会参与渠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尊重老年群体话语权,将老年人社会参与与乡村治理路径相结合,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推进乡村振兴建设。培育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主体,让服务菜单更匹配。农村社会往往更加注重依靠礼俗规则和地方自治力量维持有序运转,因此要发挥亲情、乡情的重要作用,积极吸引基于熟悉当地风土人情的互助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嵌入,推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有效衔接。一是由政府制定具体政策。通过具体的服务支持和服务实施政策,引导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缓解村镇层面的养老服务供给压力。二是夯实居家养老这一“基本盘”。弘扬孝道文化,鼓励子女履行代际养老义务,为积极履行养老义务的家庭设置荣誉
4、奖励,营造良好的乡风习俗。三是激发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意愿。在兜底性服务清单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服务清单选项的弹性调整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保投身养老行业的小微企业和非营利性组织等有“保底”营收,逐步培育养老产业社会参与力量。四是发挥社会保险机构或商业保险企业风险共济优势。注重吸纳社会资金和慈善基金,通过制定实施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将农村孤寡老人和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费用列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满足长期护理需求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五是鼓励科技企业或科创组织参与智慧养老平台建设。一方面,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监测和管理农村老年群体,及时给予干预或帮助,确保基本生活的安全性;另一方面,通
5、过智慧平台链接城镇、区县等优质养老服务资源,鼓励“子女网上下单、老人体验服务”,实现农村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匹配。注重探访关爱与精神慰藉,让生活照护更暖心。对农村老年人的关爱照护,尤其是高龄、孤寡、失能、半失能等弱困老年群体,不仅要给予补贴或生活物资帮助,还要通过具体服务建立联系,提升老年人生活幸福感。一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为老服务,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助人自助”的工作理念和服务方法,不仅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紧急救助等基本养老服务,还以综合性和整体视角介入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关注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状况,精准有效地解决农村老年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除在重大节日开展慰问关怀服务外,增设常态化
6、健康关爱巡察制度,从细微处入手,将“嘘寒问暖”落到实处,让探访关爱服务内容更加精细,服务渠道更加多元,服务手段更加智能。另一方面,切实关注农村老年人精神需求。通过联动村民互助,共建美好家庭、美好乡村,开展农村老年人精神慰藉或心理疏导服务,化解其孤独感,提升其幸福感。同时,注重关注家庭照料者,将照料者纳入一定服务范围,并提供喘息服务、心理疏导等,缓解其长期面对的家庭养老压力。由此,汇聚多方力量,为农村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注入源头活水,着力解决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燃眉之急”,助力老年人生活更温馨、更暖心。基本养老服务是中国特色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中兼具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的民生服务与基础保障
7、,主要包括物质帮助、照护服务、关爱服务等内容。其中,居于意见工作原则首位的基础性原则,对于聚焦“十四五”时期的重点任务,进一步保障失能、残疾、无人照顾等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和照料需要具有重要意义。基础性原则明确了基本养老服务“是什么”的概念内涵。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原则主要体现在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项目范围和底线标准的具体规定中。这份重点关注失能、高龄、特困及计划生育家庭的清单涉及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社会保障、高龄津贴与养老服务补贴等16个服务项目。这表明,基础性原则已经纳入中国特色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基本社会保险体系、基本健康服务体系、社会救助体系和针对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基
8、础性民生保障项目统筹规划。这不仅有利于扩大基本养老服务的服务规模,增进服务水平,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涉老政策体系与养老保障制度的运行效率及资源分配。更具体地讲,基础性原则的确立,意味着需要将有限的养老资源更多集中在基础性养老服务上,尽快补齐我国基础性养老服务民生保障体系中的短板。基础性原则厘清了基本养老服务“谁来做”的角色定位。坚持基础性原则,对于明晰政府、市场、社会和家庭的职能定位,尤其是如何通过结构调整、制度创新与关系重塑,建立基础性养老民生保障意义重大。从根本上说,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隶属于国家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具有政府强制性责任。然而,在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过程中,“基本需要”的保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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