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法课程习题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著作权法课程习题库.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一文库网上搜索。
1、知识产权法:资料与习题著作权法课程习题库:1、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创造性智力成果和生产经营标准依法在一定期限内所享有的专有权利的总称。2、知识产权的特征1、无形性即不是物,也不是行为。(美国学者称之为信息)2、双重性人身权和财产权。3、法定性需要经国家立法直接确认才能产生4、专有性独占性、排它性5、地域性是一种严格受地域限制的权利6、时间性在法定的保护期限内有效3、著作权概念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对其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创造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狭义的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广义的著作权除狭义著作
2、权外,还包括著作邻接权。著作权法是指调整作者、传播者和公众之间因创作、传播和使用作品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作品的概念与特征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作品的特征:独创性、可复制性5、作品独创性的内涵是指一部作品经独立创作产生而具有的非模仿性(非抄袭性)和差异性。一部作品只要不是对一部已有作品的完全的或实质的模仿,而是作者独立构思的产物,在表现形式上与已有作品存在差异,就可以视为具有独创性,从而视为一部新产生的作品,而不是已有作品的翻版。6、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即凡以文字
3、、数字、符号或记号来表述的作品都属于文字作品的范畴。7、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达思想感情的作品(喳剧)。8、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9、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10、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11、实用艺术作品的界定属于美术作品的一种,是指具有实用性的艺术作品,如艺术台灯、艺术烟斗、艺术器皿、带有艺术图案的地毯或挂毯等等。著作权法只保护实用品的艺术方面,而不保护实用品的实用方面。12、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
4、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包括故事片、纪录片、科教片、木偶片、动画片、无声片和电视剧等等。13、著作权的主体范围又称著作权人,是指依法就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个人或者法人。著作权的主体,既包括原始的著作权人,也包括继受的著作权人。此外,在特殊的接受遗赠和无人继承的情况下,国家也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14、著作权法对作者的定位作者是指创作了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自然人。为作品提供和搜集资料,提供某些想法和建议的人,只要没有参与作品的创作,都不是作者。但是,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
5、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这里所说的是将法人和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而不是说法人或其他组织“是”作者。15、著作权的归属的认定是指著作权归谁所有。根据著作权法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创作作品的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16、演绎作品与汇编作品之异同演绎作品是在他人作品的基础上,通过重新创作或改编而形成的作品具有派生性、具有创作性。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改编者、翻译者、注释者和整理者享有。演绎作者权利的限制:第一,以他人作品为基础进行演绎时,应当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进入公有领域的除外)。第二,演绎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自己的著作权时,不得侵犯他人就原作所享有的著
6、作权。汇编作品是集合作品、作品的片段、事实和数据等等而形成的作品。汇编作品的独创性体现在对于作品、作品片段、事实、数据等的选择和编排上。汇编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汇编作者权利的限制:第一,以他人作品为基础进行汇编时,应当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进入公有领域的除外)。第二,汇编作品的作者在行使自己的著作权时,不得侵犯他人就原作所享有的著作权。17、职务作品与法人作品的异同职务作品的概念:是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职务作品的标准:作品的创作者与某一雇主或单位是否存在雇佣关系;有关作品的创作是否因为履行单位的业务而完成。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一般归属、特殊归属。(法人
7、作品见上)18、电影作品为什么是综合艺术作品电影作品的概念:是一种独特的作品。就电影作品基于一定的文学作品和脚本、分镜头剧本等来说,它是一种演绎作品。就电影作品由脚本、对白、音乐、插曲、美术设计等构成,由导演、演员、服装、道具、美工等共同创作来看,又可以把电影视为合作作品。电影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19、著作人身权及权利构成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基于作品依法所享有的以人身利
8、益为内容的权利。作品是作者人格和精神的延伸,所以著作人身权又称人格权或精神权利。著作人身权:发表权: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决定是否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有权禁止他人歪曲、篡改和割裂作品的权利20、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作者所享有的利用作品并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21、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特点是指作者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22、著作邻接权与著作权的关系是指作品的传播者就其传播作品的过程中付出的创造性劳动和投资所享有的权利。其中作品的传播者,是指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广播组织
9、和出版者。原始作品与传播作品、原始作者与传播者等关系。23、著作邻接权人的权利内容1、出版者的权利署名权、版本形式权(保护期10年)注: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和著作权人订立出版合同,并支付报酬。图书出版者经作者许可,可以对作品修改、删节;报刊、期刊社可以对作品作文字性修改、删节,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2、表演者的权利: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或得报酬。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或得报酬。许可他人复制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注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
10、)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3、录音录象制作者的权利: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权。注:录音录象制作者在制作有关的录音录像制品时,必须获得作者的许可和表演者的许可。4、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转播:将其播放的广播、电视录制在音像载体上以及复制音像载体。注: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该取得制片人或者录像制作者的许可,并支付报酬;播放他人的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24、著作权取得方式著作权的原始取得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11、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依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际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法享有著作权。著作权的继受取得因继承、转让、许可以及行政决定等方式而获得。继受取得,一般都只取得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即使用权或获得报酬权,人身权是不能继受取得的。25、著作权保护期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分为作者精神权利的保护和经济权利的保护。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作者的发表权和各项经济权利的保护期为: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50年。2、法人和非法人单位的
12、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从作品发表之日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不在受保护。3、电影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从作品发表之日起算,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不在受保护。26、著作权的限制又称著作权的例外,是指著作权法规定的对于著作权的各种限制和例外。目的是为了平衡作品的创作者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27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指,他人依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不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也不需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28、中美合理使用规则比较分析中国: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
13、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交流,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发表的作品。8、图书馆
14、、挡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10、对设置或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11、将作者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美国:合理使用的四项标准即:1、使用的目的和性质2、被使用作品的性质。3、使用的数量比例及其实质内容4、使用对于作品潜在的市场和价值的影影响。29、法定许可及种类法定许可,又称非自愿许可,是相对于自愿许可而言的。自愿许可,是指著作权人与作品的使用人以自愿、
15、平等、等价、有偿的方式商定使用许可。非自愿许可,则是通过法律明确规定,他人使用有关作品,不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1、教课书法定许可:是指在一定范围内的教科书的编纂者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要按规定支付报酬。2、报刊转载法定许可:是指某一作品在报刊上发表以后,其他报刊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转载和摘编,但要按规定支付报酬。3、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定许可:又称机械复制权,是指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4、播放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是指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30、著作权登记的内涵及意义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是为了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并未改变者作权法规定的著作权自动保护原则。著作权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3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内涵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3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