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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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戈IJ为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彻实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检查、一般检查和专项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根据我局法定职责,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特制定本计划。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我区安全生产秩序稳定。二、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编制2023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指导局负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队),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时间、程序、对象、内容和重点,避免监督检查缺位、错位。按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结合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严厉打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主线,进一步突出监督检查
3、重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依法从严处罚;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切实提升执法效能;进一步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确保实现闭环管理,充分发挥执法处罚在遏制重特大事故中的“杀手铜”作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一)总法定工作日。按照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要求,总法定工作日是指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和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总数的乘积。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专门执法机构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90%。目前我局在册执证人员10人,执法队在册执证人员1
4、6名,拟将23人(10人X80%+16人90%23人)纳入计算数。2023年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为249天。因此,2023年我局总法定工作日为5750天(23人义249天=5727天)。(二)其他执法工作日。参照我局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2023年我局其他执法工作日总计为2620天。主要包括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等。(三)非执法工作日。按照我局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
5、数测算,2023年我局非执法工作日总计为1104天。主要包括: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指导各镇、街道应急所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四)其他工作日。其中森林防灭火工作、防汛抗旱工作、应急救援工作合计1080天。(五)监督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安全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其数额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2023年我局监督检查工作日总计为923天(总法定工作日5727天-其他执法工作日2620天-非执法工作日1104天.其他工作日1080天=923天)。四、监督检查对象
6、和内容综合考虑我局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能力、执法的基础保障水平、检查单位的分布和规模等因素,计划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0家,列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4家,占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87%,列入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家,占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13%。所有计划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全部进行全过程记录。(一)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范围。结合我区实际,重点检查单位范围为:1.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生产经营单位:(1)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2)烟花爆竹生产、批发单位;(3)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4)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5)
7、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2 .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3 .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4 ,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5 .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6 .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二)重点检查单位数量、名称及检查频次。根据编制办法,由我局各业务科室提供并确认纳入2023年度重监管企业104家,涵盖重点监管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烟花爆竹批发、金属冶炼、涉爆粉尘、近三年发生死亡事故等生产经营单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由牵头科室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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