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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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规模标准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简化交易程序,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13)30号令)、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以下简称XX省实施办法)、关于调整XX市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的通知(X发改2018)155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定的通知(X政办发2019)20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
2、XX县行政区域内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资额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以下简称“规模标准以下项目”),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交易。抢险应急、涉及国家安全、秘密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工程项目除外。(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下同)以上400万元以下的;(二)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工程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投资额超过上述规模标准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
3、式规避招标。第三章交易原则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交易,缩短交易时间、简化交易程序、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规模标准以下项目的交易实行建设单位负责制,并接受县行业监管部门监督。第四章交易方式和程序第四条国家规模标准限额以下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交易方式分为公开交易、邀请交易和直接交易。第五条国家规模标准以下项目的交易方式具体如下:(一)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不含)以下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建设单位采取直接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建设单位应建立交易行为的内部约束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纳入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
4、决策范围,实现交易过程的规范透明、结果的合法公平公正。(二)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含)至200万元(不含)的施工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项目以及单项合同估算价3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公开交易、邀请交易或直接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具体交易方式由建设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决定。(S)单项合同估算价20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不含)以下的施工类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IOO万元(含)以上200万元(不含)以下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项目及单项合同估算价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不含)以下
5、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类项目,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公开交易或邀请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具体交易方式由建设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县属国有企业实施国家规模标准以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可以依法自主选择交易方式。但须建立健全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的相关制度,确保交易活动公开公正透明。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建设单位纪检监察组依法对国家规模标准以下工程交易进行监督。第六条规模标准以下项目的交易程序:(一)项目资金及交易方式的审批对规模标准以下项目的资金及交易方式的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分别由财政局局长、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审核报县长审批;国有企业自筹资金的由
6、出资单位负责人审核,由分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审核、报县长审批。无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允许交易。(二)交易方案的编制经政府批准建设的政府投资工程实施交易活动前,建设单位应编制项目交易方案(含项目投资概算及预算或交易控制价、交易范围、交易方式、评标办法、投标人资质条件等)。建设单位编制的交易文件、交易方案、承包合同,均须经建设单位集体研究决定。采取邀请交易方式的,建设单位须召开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交易方式,并上交国家规模标准以下工程建设项目邀请交易备案表(见附件),报县发改局备案。建设单位直接交易的,须召开班子成员会议集体研究比选方案,择优确定承包人。集体研究要形成会议纪要,并随工程建设资料一
7、并存档。(三)项目交易核准项目单位须到县发改局进行项目交易核准。(四)规范交易代理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实行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制度,招标人应先集体研究比选方案,在规则范围内通过比选等竞争方式自行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开展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对代理业务承担相应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熟悉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一般应取得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建设类或工程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含原招标师职业资格)。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现场抽查招标代理机构,对未依法代理或未按规定配备专业人员的,纳入其不良信用记录。(五)资料备案项目单位应向所实施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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